財政部11月27日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稱,根據國內產業發展情況,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等裝備的免稅政策,生產制造相關裝備和產品的企業2019年度預撥免稅進口額度相應取消。
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業內成為“二代加”技術。業內專家認為,本土核電設備商或受到替代因素帶來的利好。另外,政策從側面釋放出信息,三代核電機組等先進機型相關設備進口優惠政策并未改變,因此,國家鼓勵發展先進核電機組的態度鮮明。
一位長期關注核電行業的券商分析師認為,隨著我國核電設備國產化率不斷提升,進口設備“卡脖子”問題得到了有效緩解。理論上講,這項政策出臺后,可替代進口的國內設備生產商將從中獲益。
不過,核電產業發展優先考量的是安全性指標而并非成本。國產核電設備制造要完全替代進口仍需要市場的檢驗和長期積累。
“這個政策整體來說影響不大。”上海核電集團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二代核電設備國產化比例達到80%以上。目前,公司4個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受到政策影響,分別為田灣核電項目和南非核電項目。部分零件可以選用國內可替代的設備商,部分國內沒有生產的還需要進口。不過,目前二代技術的新項目并不多,所以國內項目運行受影響也不大。
相比二代核電技術,我國三代核電技術及設備的國產化水平更高。一位核電領域專家告訴記者,我國三代核電依托重大專項,基本實現了自主化、國產化,但二代核電的基礎材料,以及運行服務中部分備品備件、燃料組件等需要進口。
上述核電專家表示,這項免稅政策的取消主要針對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并沒有包含先進核電機型。因此,對核電產業,尤其是三代核電是支持鼓勵發展的態度。
目前,我國新建、在建核電項目普遍采用三代核電技術,國和一號(CAP1400)、華龍一號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三代核電代表機型其國產化率均超過85%,關鍵設備和技術實現了100%國產化。
“在全球化進程中,一個產業沒有必要強調100%國產化。”上述核電專家稱,核電產業部分設備在國際市場上可以很方便地采購,考慮到經濟性的問題,沒有必要強調必須國內生產。“當然,除非這會是一項關鍵的卡脖子的技術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