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布《新時代的中國能源發展》白皮書。
關于核電,干貨如下:
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建立多元供應體系。堅持綠色發展導向,大力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快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應中的比重。大力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推動油氣增儲上產。推進煤電油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完善能源輸送網絡和儲存設施,健全能源儲運和調峰應急體系,不斷提升能源供應的質量和安全保障能力。
能源供應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形成了煤、油、氣、電、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生產體系。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快速擴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均居世界首位。截至2019年底,在運在建核電裝機容量6593萬千瓦,居世界第二,在建核電裝機容量世界第一。
能源消費結構向清潔低碳加快轉變。初步核算,2019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為57.7%,比2012年降低10.8個百分點;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為23.4%,比2012年提高8.9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15.3%,比2012年提高5.6個百分點,已提前完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的目標。
能源科技水平快速提升。持續推進能源科技創新,能源技術水平不斷提高,技術進步成為推動能源發展動力變革的基本力量。建立完備的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鏈,成功研發制造全球最大單機容量100萬千瓦水電機組,具備最大單機容量達10兆瓦的全系列風電機組制造能力,不斷刷新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世界紀錄。建成若干應用先進三代技術的核電站,新一代核電、小型堆等多項核能利用技術取得明顯突破。
安全有序發展核電。中國將核安全作為核電發展的生命線,堅持發展與安全并重,實行安全有序發展核電的方針,加強核電規劃、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監督,堅持采用最先進的技術、最嚴格的標準發展核電。完善多層次核能、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強核應急預案和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形成有效應對核事故的國家核應急能力體系。強化核安保與核材料管制,嚴格履行核安保與核不擴散國際義務,始終保持著良好的核安保記錄。迄今為止在運核電機組總體安全狀況良好,未發生國際核事件分級2級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
建設多元化多層次能源科技創新平臺。布局建設40多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一批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圍繞煤炭安全綠色智能開采、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儲能與分布式能源等技術方向開展相關研究,促進能源科技進步。布局建設80余個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和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圍繞煤炭、石油、天然氣、火電、核電、可再生能源、能源裝備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研究,覆蓋當前能源技術創新的重點領域和前沿方向。
開展能源重大領域協同科技創新。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實現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跨越式發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業化目標,實施油氣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突破油氣地質新理論與高效勘探開發關鍵技術,開展頁巖油、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資源經濟高效開發技術攻關。實施核電科技重大專項,圍繞三代壓水堆和四代高溫氣冷堆技術,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推進核電自主創新。
筑牢安全生產底線。落實電力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電力系統網絡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和質量監督,電力系統安全風險總體可控,未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加強油氣全產業鏈安全監管,油氣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持續強化核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提高核安全監管能力,核電廠和研究堆總體安全狀況良好,在建工程建造質量整體受控。
完善能源法律體系。推進能源領域法律及行政法規制修訂工作,加強能源領域法律法規實施監督檢查,加快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新能源等領域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進程,將改革成果體現在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中。
持續深化能源領域對外開放。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能源領域外商投資準入限制持續減少。全面取消煤炭、油氣、電力(除核電外)、新能源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