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福建寧德柘榮縣發布調整居民用天然氣試行最高銷售價格的通知。
其中明確提出:
1、年用氣量2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價格為3.85元/立方米;
2、年用氣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價格為4.62元/立方米;
3、年用氣量400立方米以上部分,價格為5.78元/立方米。
4、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按居民綜合氣價4.06元/立方米執行。
5、經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用氣價格下調為3.2元/立方米。
6、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執行聯動機制,執行期間,當寧德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含實行優惠政策)時,我縣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同步進行調整。
原文如下:
柘榮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寧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寧德市中心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寧發改商價〔2024〕6號)文件精神,研究決定同步調整我縣居民用天然氣試行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氣階梯價格
年用氣量2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價格為3.85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價格為4.62元/立方米;
年用氣量400立方米以上部分,價格為5.78元/立方米。
二、其他事項
1.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按居民綜合氣價4.06元/立方米執行。
2.經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用氣價格下調為3.2元/立方米。
3.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執行聯動機制,執行期間,當寧德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含實行優惠政策)時,我縣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同步進行調整。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4日起執行。你司需切實做好對外公示及用戶宣傳解釋工作,準確計量居民階梯氣量、提高服務質量,保證價格平穩執行,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柘榮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