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積極創建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大力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推進電力、鋼鐵、石化、建材等傳統優勢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轉型。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大力推進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和節能節水技術改造,鼓勵工業企業實施綠電替代、采用綠色工藝、使用綠色材料,打造更多減污降碳示范園區、低碳園區、零碳園區。到2035年,綠色制造達到先進水平,綠色低碳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全面形成。
大力發展現代能源經濟。加快大型風光基地和源網荷儲、風光制氫等場景項目建設,集中打造風光氫儲產業集群和呼包鄂通裝備制造基地。實施靈活電網工程,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擴大鄂爾多斯、錫林郭勒、通遼、呼倫貝爾等地已建特高壓通道外送新能源電量規模,提升綠電供給能力。支持鄂爾多斯建設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支持包頭打造世界“稀土之都”、“綠色硅都”,支持錫林郭勒、阿拉善、鄂爾多斯、巴彥淖爾建設大型新能源基地。加強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搶占能源新技術應用高地。
詳情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的實施意見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快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聚焦辦好兩件大事,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新格局,切實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
二、持續鞏固自然生態屏障
(一)保護好美麗大草原。堅持保護優先,全面落實基本草原保護、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依法開展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嚴格草原分區用途管控和基本草原占補平衡,禁止隨意改變生態保護紅線內的草原用途。堅持以草定畜,摸清草原健康和退化情況,加快解決超載過牧問題。鼓勵利用一般耕地、退耕還草地等發展人工飼草和草種業,建設一批優質飼草基地,實施草畜一體化發展。科學劃定保護修復區域,開展人工種草與天然草原改良,加快退化、沙化草原治理,提升草原品質和生態功能。除國家批準的重大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項目外,嚴控在生態保護紅線外的基本草原上規劃建設新的煤炭等礦產資源開發項目、擴大煤炭等礦產資源露天開采區域。到203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以上,草原多樣性顯著增加。
(二)保護好北方大森林。堅持造林與護林并重,全面落實林長制、天然林保護與修復等制度。加強大興安嶺、陰山山脈、賀蘭山山脈等區域天然林保護,加快推進“三北”工程建設,提高黃河、嫩江、西遼河等流域森林植被覆蓋度。合理規劃國土綠化空間,堅持以水定綠,科學選擇樹種,做好種苗保障。嚴格實行占用林地總量控制,嚴控各類建設項目占用林地。開展退化林核查,對低質低效林、殘次林實施改造。提升大興安嶺嫩江上游水源涵養功能,保護重要水源地安全。加強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到203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2.57%、蓄積量達到16.57億立方米。
(三)建設好北方防沙帶。堅持增綠和治沙相結合、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對重度、中度、輕度沙化區實施分區治理。打好打贏黃河“幾字彎”攻堅戰、科爾沁和渾善達克兩大沙地殲滅戰,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阻擊戰。因地制宜推進沙化土地治理,科學恢復沙地植被。實施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推廣磴口模式、庫布其模式、光伏治沙模式等經驗做法,在高水平保護的前提下發展沙區特色旅游業、林沙草產業等。加強同蒙古國、日本、韓國等在沙塵暴防治領域的合作,推動沙塵暴監測數據共享和沙源地及路徑區生態環境修復技術交流合作。
(四)守護好河湖濕地。健全河湖長制,壓實各地治河治湖責任。科學規劃岸線利用和保護,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以黃河、西遼河等流域為重點,加強水土保持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嚴格濕地用途監控,對生態系統退化嚴重、生態脆弱敏感的重要濕地開展綜合治理。加快推動呼倫湖、岱海、烏梁素海、達里諾爾、察汗淖爾、西遼河、黃河“幾字彎”、居延海等河湖濕地恢復,保障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促進河湖濕地休養生息和健康發展。到2035年,水土保持率達到56.89%。
(五)管理好水資源。堅持“四水四定”,嚴格實行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加力推進農業、工業、城市等節水增效,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加強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統一調度,堅持先節水后調水,“一市(盟)一策”打好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嚴格取用水審批,對不符合產業準入條件、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等管理要求的項目,不予審批新增取水,對水資源超載區域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審批。加快推動用水權改革,激活用水權交易。將再生水、雨水、疏干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科學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加強水網和水系連通建設,實施蓄水、調水工程,推進河套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
(六)提升耕地質量。強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建設,落實最嚴格的黑土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堅決守住1.7億畝耕地紅線。推進鹽堿地治理改良,在河套土默川平原、西遼河流域、黃河南岸灌區開展鹽堿地綜合利用試點。充分挖掘零星分散耕地、“空心村”宅基地等轉化為耕地的潛力。嚴禁以占補平衡為名將草地、林地、河湖濕地等轉化為耕地,根據水資源承載力有序退出農牧交錯區低產耕地。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廣水肥一體化和減肥增效技術,建立健全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體系,加強病蟲害監測。到2035年,耕地質量提高到5.10等級。
(七)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修復。依托生態功能區,以黃河重點生態區、大興安嶺森林帶和北方防沙帶為重點,開展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在黃河十大孔兌、東北黑土地、黃土高原等重點地區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高標準建設淤地壩(攔沙壩)。加快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及尾礦庫生態修復。鞏固烏梁素海、科爾沁草原保護和修復治理成果,加快推進大青山山水林田湖草沙建設項目,積極爭取實施黃河流域、西遼河流域、大興安嶺中段—嫩江源頭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項目。
(八)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建立以賀蘭山、大青山等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內非生態活動,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和數據庫,在生物多樣性優先區域、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開展生態系統和重點物種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加強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連通重要物種本土和跨境遷徙擴散生態廊道,推進瀕危野生動植物擴繁中心建設。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嚴厲打擊各類亂捕濫獵行為。爭創生物多樣性友好城市。到2027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物種種數保護率達到80%,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物種種數保護率達到85%。
三、加快推進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九)優化國土空間發展格局。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空間管控要求,守牢國土空間發展保護底線。堅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執法監督和保護修復,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鞏固優化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城市化地區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城市功能區,以更適度的緊湊空間和容積率、更人性化的建筑和公共空間尺度,打造宜居低碳城市。到2035年,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全面形成。
(十)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積極創建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大力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推進電力、鋼鐵、石化、建材等傳統優勢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轉型。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大力推進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和節能節水技術改造,鼓勵工業企業實施綠電替代、采用綠色工藝、使用綠色材料,打造更多減污降碳示范園區、低碳園區、零碳園區。到2035年,綠色制造達到先進水平,綠色低碳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全面形成。
(十一)大力發展現代能源經濟。加快大型風光基地和源網荷儲、風光制氫等場景項目建設,集中打造風光氫儲產業集群和呼包鄂通裝備制造基地。實施靈活電網工程,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擴大鄂爾多斯、錫林郭勒、通遼、呼倫貝爾等地已建特高壓通道外送新能源電量規模,提升綠電供給能力。支持鄂爾多斯建設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支持包頭打造世界“稀土之都”、“綠色硅都”,支持錫林郭勒、阿拉善、鄂爾多斯、巴彥淖爾建設大型新能源基地。加強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搶占能源新技術應用高地。
(十二)加快交通運輸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擴大電廠“公轉鐵”覆蓋范圍,推進鐵路專用線進入大型工礦企業,推廣“新能源+散改集”運輸模式。加強公路煤炭運輸環境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和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優化充電樁建設布局,加強油氣氫電綜合能源站建設,呼和浩特、包頭、烏蘭察布、鄂爾多斯等重點地區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車輛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到2027年,新增汽車(不含貨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35%;到2035年,鐵路貨運周轉量占總周轉量比例達到60%以上。
(十三)積極推動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政策,有針對性地培育壯大草產業、林下經濟、沙產業。建立生態產品監測和價值核算機制,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區域生態品牌提升行動,持續推進“中國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中國宜居城市”等生態品牌創建,積極培育森林康養、冰雪旅游、大漠觀光等生態文化旅游業。
(十四)大力推動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深入實施全面節約戰略。持續深化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技術、設備推廣應用。大力推廣節地模式,優配增量、提效存量。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開發,推進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尾礦回收利用,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支持呼和浩特市建設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烏海市、包頭市建設國家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托克托縣、烏拉特前旗建設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強化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工業企業節材、節能、降碳。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力爭到2025年年底前全區80%以上旗縣級以上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到2035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效率達到全國同類地區先進水平。
四、加快建設美麗城市和美麗鄉村
(十五)建設美麗城市。有序推進城市更新,補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全區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抓好建筑能效提升、綠色建材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發展等工作。積極創建美麗宜居城鎮、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到2035年,城市建筑全面實現清潔取暖。
(十六)建設美麗鄉村。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開展鄉村振興暨和美鄉村“十縣百鄉千村”創建行動,建立符合農村牧區實際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糞污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治理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體系,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和鄉村風貌引導,全面推進鄉村綠化和農房節能改造。“一村一策”探索鄉村發展新路徑。推進美麗鄉村示范旗縣建設,樹立美麗鄉村典型。開展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到2027年,美麗鄉村整縣建成比例達到40%;到2035年,美麗鄉村基本建成。
(十七)建設美麗內蒙古先行區。堅持以點帶面、分層分類、梯次推進,支持呼和浩特建設美麗首府、鄂爾多斯建設美麗暖城,支持美麗呼倫貝爾建設。在阿爾山市、海拉爾區、康巴什區、多倫縣、涼城縣等地開展美麗內蒙古先行區建設。建設二連浩特—扎門烏德生態文明共建試驗區。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打造一批特色小鎮、和美鄉村、美麗河湖、生態園區。
五、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十八)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聚焦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以細顆粒物控制為主線,大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進鋼鐵、焦化、水泥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工業爐窯燃料清潔化替代和深度治理,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大力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深入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推動清潔取暖改造,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面積。加強柴油車污染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加大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施工現場、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區域揚塵管控,強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完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實施重點行業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加快消除重污染天氣。大力解決群眾“家門口”的餐飲油煙、惡臭等污染問題。深入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建設安靜小區。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到2027年,全區細顆粒物平均濃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各盟市細顆粒物濃度均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
(十九)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深入推進重點河湖保護治理,建設美麗河湖。以呼和浩特、包頭為重點,推進入黃支流穩定消劣。實施大黑河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工程。加強水源涵養區和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開展黃河流域、“一湖兩海”等重點河湖水生態監測評價。扎實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備用水源地建設,鞏固提升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推進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健全入河排污口監測監管體系。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嚴格城鎮排水管網納管許可管理,加快開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老舊破損管網更新改造和雨污管網混錯接整治。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開展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提升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推進黃河流域和重點湖庫清漂,積極應對藍藻水華等生態災害。到2027年,全區地表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到2035年,“人水和諧”美麗河湖基本建成。
(二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扎實推進土壤生態環境風險源頭防控,開展有色金屬采選、冶煉等重點行業綠色化提標改造。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有序推進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對用途轉變為“一住兩公”的地塊實行全過程管理。探索建立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模式。建立地下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完善地下水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環境質量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二十一)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大力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強化大宗固廢增量消納和存量治理,嚴防各種形式的固體廢物走私和變相進口。壓實煤矸石、粉煤灰產生企業資源化利用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責任。支持鄂爾多斯市開展高鋁粉煤灰資源化利用,支持錫林郭勒盟試點開展粉煤灰外運消納、資源化利用。建設區域性特殊類別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以黃河流域為重點推進尾礦庫污染治理,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綜合治理。加強石化、涂料、紡織印染、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治理。到2027年,“無廢城市”建設比例達到60%,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明顯下降;到2035年,“無廢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六、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二十二)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健全碳排放雙控配套制度,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十五五”時期全面實行碳排放雙控。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逐年編制自治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施甲烷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行動。
(二十三)多層次多領域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推進工業、能源、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牧業等重點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提升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等領域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治理水平。建立固定源污染物與碳排放核查協同管理制度,編制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融合清單,協同推進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與碳達峰。開展區域、城市、園區、企業等多層次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推進鄂爾多斯市試點建設。到2035年,多層次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治理體系全面建成。
(二十四)積極推進碳交易。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減排降碳,鼓勵符合條件的灌木造林等項目開發為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積極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市場交易。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質量日常監管。推進呼和浩特、包頭、呼倫貝爾、興安盟林業碳匯交易試點工作。推進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和呼倫貝爾、興安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建設。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加強林草濕資源損害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
七、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十五)健全生態安全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安全法治體系、政策體系、協同應對體系和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經濟安全、資源安全等領域協作,全面提升生態安全監管、科技支撐、風險研判評估、監測預警、應急應對和響應處置能力,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二十六)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推進核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建設。加強放射源全程信息化管理,確保放射性物品運輸、使用和野外作業安全。強化包頭放射性廢物庫規范管理,加強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依法打擊涉放射性廢物污染環境犯罪行為。推進電磁輻射建設項目規范化管理,控制電磁輻射污染。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測與應急能力建設。
(二十七)強化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全鏈條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強化野生生物種質資源收集保藏,開展重要生物遺傳資源保護成效評估。加強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建立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協調機制,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監測預警、風險評估,防治外來物種侵害。加強生物技術及其產品的風險檢測、識別、評價和監測。探索開展重點湖泊生態預警監測。
(二十八)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建立氣候變化觀測監測體系,強化面向重點領域和氣候敏感行業、區域的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加強氣候風險管理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持續提升農牧業、健康和公共衛生等領域的氣候韌性,加強基礎設施與重大工程氣候風險管理。深化呼和浩特等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到2035年,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
(二十九)嚴控環境風險。建立健全環境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體系,深化跨部門、跨區域應急聯動合作。完善重點流域突發水環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圖”預案。強化危險廢物、尾礦庫、新污染物監測監管,加強環境應急監測、物資儲備和隊伍建設,建設包頭市黃河流域(內蒙古)環境應急監測和物資儲備庫。開展環境健康管理試點。
八、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全民行動
(三十)培育弘揚生態文化。加強“大地文心·內蒙古生態文學創作基地”建設,推出一批生態文學精品力作,舉辦生態文化論壇,開展優秀作品評選、展演。支持滿洲里、二連浩特等邊境口岸城市打造生態文化對外傳播交流互鑒窗口。推動有條件的博物館、展覽館、科教館等創建生態文明教育基地。
(三十一)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持續推進“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提升綠色出行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實現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積極構建綠色低碳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大力推廣“碳普惠”。深化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示范創建。
(三十二)構建全民行動體系。廣泛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鼓勵企業引入先進綠色生產理念和管理模式,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推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培育打造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品牌。深化環保設施開放,向公眾提供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服務。完善公眾生態環境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
九、健全美麗內蒙古建設保障體系
(三十三)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及自治區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責任。
(三十四)完善生態環境地方法規標準體系。積極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輻射、噪聲、農膜等污染防治和濕地保護、水土保持、城鎮綠化、森林草原碳匯管理等領域法規規章“立改廢”。加強零碳、低碳標準研制,推動體現內蒙古特色的綠色發展標準化建設。推動水循環利用領域標準化建設。
(三十五)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政策體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立全要素全流程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推動黃河流域省際間橫向生態補償,探索建立沿黃盟市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建設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推進碳排放權、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市場化交易。完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和農村環境治理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
(三十六)建設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體系。加快建設覆蓋環境質量、污染源、自然生態狀況等天空地一體化、精細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提升預測預報水平。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評價體系,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協同監測全覆蓋。開展生態建設、荒漠化綜合防治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生態環境修復成效監測評估,開展生態質量監督監測評價,強化生態監測預警。加強生態監測機構隊伍建設,配強遙感解譯分析和地面監測力量。
(三十七)構建全方位監督體系。發揮自治區黨委監督貫通協調平臺作用,加強生態環境領域案件線索移交轉辦,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責任追究。完善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機制,強化督察隊伍和能力建設。探索將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情況納入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內容。
(三十八)加大資金投入和金融扶持。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統籌自治區既有資金,專項支持美麗內蒙古建設。強化財政金融和價格政策支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引入社會資本,拓寬資金渠道,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機制。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探索區域性項目金融支持模式,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序推進綠色信貸,發行綠色債券,穩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
(三十九)強化科技支撐與數字化應用。推廣綠色低碳科技,加大減污降碳、多污染物協同治理等領域科研力度。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學科建設。加強生態環境領域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引育一流科研人員和技術人才。健全重大科研項目實施和科技成果產出工作機制,建設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推進關鍵領域技術創新,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構建一體化大數據體系,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監管、修復“一張圖”。
(四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自然資源、水利、林草、農牧等部門的聯合執法銜接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事項清單制度。推廣“互聯網+統一指揮+綜合執法”非現場監管模式,推行視頻監控和環保設施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積極推動無人機、無人船、走航車及衛星遙感等科技手段在生態環境執法中的應用。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生態保護、核與輻射等領域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盟市、旗縣(市、區)監管執法能力和基層執法隊伍建設。理順旗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制,優化生態建設管理職責部門的執法責任,探索符合蘇木鄉鎮實際的執法模式。
十、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
(四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美麗內蒙古建設的全面領導,構建自治區負總責、盟市旗縣抓落實、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推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各級政協要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各盟市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工作重點,強化組織實施和調度評估,年度工作情況書面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由其匯總后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報告。各盟市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
(四十二)加強考核評估。開展美麗內蒙古建設監測評價和進程評估,研究建立美麗內蒙古建設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與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成效考核等的銜接。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在美麗內蒙古建設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四十三)強化宣傳教育。持續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美麗內蒙古建設的經驗做法、突出成效、先進典型,講好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故事。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將其納入干部教育、黨員教育、國民教育體系,深入推進各類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建設。持續開展全國生態日、六五環境日等主題宣傳和生態文明教育進家庭、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進農村等活動,大力營造濃厚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