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前不久修訂印發的《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天然氣是優質高效、綠色清潔的低碳能源,以其靈活高效的特性與新能源協同發展,可為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辦法》結合國內外行業形勢變化,以“規范天然氣利用,優化消費結構,提高利用效率,促進節約使用,保障能源安全”為目標,以更加強調市場導向、融合發展以及民生保障為抓手,優化調整天然氣利用方向及對應政策舉措,推動天然氣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當前,天然氣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顯著變化。隨著全球天然氣供需格局深刻調整,國際天然氣市場將為我國天然氣產業優化發展提供廣闊空間。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這對天然氣利用方式和發展方向提出更高要求。天然氣要從替代高碳高污染燃料為主拓展轉向替代高碳能源與支撐可再生能源發展并重,主要發揮三方面作用:一是近中期作為替代存量煤炭、石油等的主體品種;二是成長為促進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伙伴;三是發展為培育氫能等新能源產業的關鍵支撐。
還要注意到,天然氣利用更加強調融合發展。近年來,我國風電、光伏發電年均新增裝機容量超過1億千瓦,占電力總裝機容量比重超過37%,其間歇性、波動性特征對天然氣發電等靈活調節和支撐電源提出了較為迫切的需求。與各類儲調方式相比,天然氣發電具有靈活、高效、清潔、低碳等優勢,可作為近中期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支撐。基于這些特點,應鼓勵優先發展調峰氣電、天然氣熱電聯產等,并允許因地制宜建設各類氣電項目(煤炭基地內除外),這對于保障電力供應安全、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具有積極作用。還應鼓勵發展與可再生能源形成協同作用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帶燃氣補燃的太陽能熱發電項目等,推動天然氣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融合發展。
在交通領域,應考慮電氣化等發展趨勢,鼓勵天然氣在對動力性、續航能力等要求高的重載車輛以及內河、遠洋船舶及裝備等方面的應用,與其他燃料展開錯位競爭。在氫能等新興領域,從滿足行業實際需求和扶植培育產業角度出發,允許石化、鋼鐵企業配套天然氣制氫裝置發展,鼓勵油氣電氫綜合能源供應項目、終端天然氣摻氫示范項目等建設,積極推動天然氣的安全高效利用。
此外,天然氣利用要更加關注民生保障。天然氣正成為滿足我國城鎮居民炊事、熱水、采暖等生活需要以及滿足公共服務設施燃料需求的主要支撐品種,北方清潔取暖特別是農村“煤改氣”產生了較大用氣需求。對此,應按照優先保障居民、公共服務原則,繼續優化舉措、做好保障用氣工作。對于已納入國家級規劃且氣源已落實、氣價可承受的地區,要嚴格按照“以氣定改”完成施工的已建項目或實施新增的農村“煤改氣”清潔取暖項目,銜接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相關政策,保障用氣需求。合理控制農村清潔取暖“煤改氣”,限制不符合條件的農村清潔取暖項目上馬,確保民生取暖用氣持續安全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