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和緬甸已經朝實施今年1月簽署的電力合作諒解備忘錄(MOU)邁出了又一步。
來自兩國的高級官員最近在緬甸內比都舉行的第一次聯合工作委員會會議上討論了協議并繼續前進。
老撾能源和礦業部廳長Daovong Phonekeo博士強調了這次會議對于加強老撾與緬甸的電力合作的重要性。
會上的討論為聯合工作委員會設立了一個框架,為技術團隊建立一個聯合工作組,以支持每一方提供準確和最新的信息以啟動可行性研究。
“緬甸想購買約300-400兆瓦的電力,但這將取決于可行性研究的結果,”Daovong博士說。
“目前尚不清楚在什么時候開始銷售電力,價格是多少,但在完成可行性研究之后,我們應該有一個更好的圖景。雙方需要時間進行徹底研究,并向老撾能源礦業部和緬甸電力能源部提交報告。“
Daovong博士說,老撾將通過北方電網向緬甸供電。“如果一切按計劃進行,我們預計將在未來兩年內向緬甸出售電力。”老撾和緬甸今年1月簽署了電力合作諒解備忘錄,緬甸國務參贊翁山蘇姬和老撾總理目睹了這一情況。通倫Sisoulith。該協議是兩國權力合作的指導原則和框架。
在第一次聯合工作委員會會議上,老撾和緬甸同意根據諒解備忘錄向前推進,以實現雙方在電力合作方面的目標。
會議同意,第二屆JWC會議將于今年12月由老撾能源和礦業部在瑯勃拉邦舉辦。
今年1月,緬甸電力和能源部正在考慮從其他國家購買電力,助理秘書處Min Min Oo告訴當地媒體“Eleven”。
“緬甸人民反對發展水電和燃煤電廠,所以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克服的挑戰。老撾,中國和印度都在向我們出售電力。我們正在進行討論,因為我們缺乏經驗,“Min Min Oo說。
老撾在水電開發方面潛力巨大,可進一步推動經濟增長。該國目前擁有46座發電廠,裝機容量為6,757兆瓦,每年發電量約為35,608吉瓦時。
目前老撾向緬甸出售的電量僅為4-5兆瓦,這是一個非常小的數目,但兩國在不久的將來希望增加這一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