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生產和消費相關活動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動能源領域碳減排是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圍繞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現有的體制機制、政策體系、治理方式等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需要。
前不久,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部分地區出現“限電限產”現象。為緩解煤電供需緊張局勢,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電價改革邁出一大步。
?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保障機制平穩運行,是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提出的明確要求,對有序平穩實現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促進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要堅持市場方向,鼓勵新進入市場電力用戶通過直接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對暫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代理購電;要加強政策銜接,做好與分時電價政策、市場交易規則等的銜接,確保代理購電價格合理形成...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要求,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導各地切實組織開展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保障代理購電機制平穩運行。
9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正加快研究健全綠色電價體系、深化目錄銷售電價改革,進一步發揮電價信號和杠桿作用,優化電力資源配置,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9月7日,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啟動會在北京召開。其中,浙江省共有32家風光發電企業與30家電力用戶合計成交50筆交易,成交電量3.0075億千瓦時,用戶側自愿在目錄電價基礎上平均加價0.01元/千瓦時購買綠色電力。
為進一步規范電力中長期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1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21〕5號)安排部署,經研究,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開展電力中長期交易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有關要求,加強電力市場行為監管,維護電力市場交易秩序,促進和規范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部層級以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專項監管。此次監管重點圍繞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組織和執行、輸電通道調度運行和清潔能源消納、市場運營機構履行主體責任、電能交易合同簽訂和調整、電費結算、市場交易信息披露和報送等6個方面工作。
過去一周,美國南部和中部地區遭遇寒潮,得克薩斯州受災尤為嚴重,當地居民經歷斷電停水、道路冰封等困境,如今又遇到一大新麻煩:天價電費賬單陸續寄到他們手中,動輒數千美元,有的高達上萬美元。
2020年下半年,挪威近五分之一電力實現出口,超越法國成為歐洲最大電力凈出口國。水電過剩和世界最低電價,使挪威電力出口在長期內將繼續保持優勢。與此同時,新冠疫情使法國被迫停止核電站維護,進而影響核電發電量。歐洲當前正集中精力建立國家間的電力網絡,以充分利用北歐風能和南部太陽能等綠色能源,并推動電力盈余國家出口,降低電力匱乏地區的市場價格。
2月4日電,歐亞經濟委員會能源和基礎設施委員卡伊基耶夫當天出席媒體吹風會,介紹歐亞經濟聯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進展情況。
近年來,國家不斷推進行業資本整合、資源整合,原神華集團和國電集團重組成立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形成中國第一大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生產巨頭,實現煤電聯動效應,有效增強其資本實力及綜合競爭力。同時,面對火電企業持續性經營壓力,國家亦推動煤電資源區域整合,提升煤電經營效率。
各盟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為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進一步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的工作任務,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對部分行業電價政策和電力市場交易政策進行調整。
美國的綠色電力市場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歷經了二十余年的探索與實踐,通過各州政府的推動及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參與,已形成了強制市場與自愿交易并存、采購方式靈活多樣的市場格局。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構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現就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針對電力商品或服務進行的買賣活動。包括電能交易、輔助服務交易、輸電權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