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國家標準《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技術標準》工作大綱評審會議在北京召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的領導出席會議,會議還邀請了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國能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北京、華東、貴陽、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本次會議由水電總院副總工程師楊百銀主持,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擔任評審專家組組長。
水電總院副院長王富強簡要介紹了總院標準化工作情況,感謝住建部標準定額司和國家能源局科技司、新能源司長期以來對水電總院可再生能源標準化工作的信任和認可,他指出水電總院前期開展了大量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規劃和研究工作,為本次國標編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本標準的制訂,可有效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規范化、系統化,支撐和引領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項目規劃開發與運行調控。
王浩院士指出在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的背景下,水風光儲大基地開發仍缺乏標準化的經驗可循,做好該領域首部國家標準編制,符合當前國家戰略要求,也為下一步一體化項目建設與運行提供了技術抓手。在標準編制中,需要充分考慮水風光的水力聯系、電力聯系,以及氣象條件的影響,充分利用水電的調節性能,多倍比帶動風電、光伏等間歇性可再生能源,重視增量抽蓄的調節作用,傳統水庫的蓄能化改造,用好智慧化平臺統籌水風光儲一體化開發。
會議聽取了編制組關于工作大綱的匯報,經專家討論會議認為,為適應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新形勢、新要求,規范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的原則、方法、內容和技術要求,編制《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技術標準》是必要的;工作大綱提出的編制依據、技術路線、工作思路、框架結構基本合適,對本規范的順利編制具有指導意義。
國家標準《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技術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4年4月28日正式批準立項(建標函[2024] 41號),主編部門為國家能源局,起草/承擔單位為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等。按照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總體安排,本標準計劃于2026年6月前完成。本次工作大綱順利通過評審標志著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領域首部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正式啟動。下一步,編制團隊將在住建部、國家能源局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遵循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指引,盡職盡責、按時保質開展工作,確保標準充分體現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一體化工程建設特點,全面指導一體化工程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等全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