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慶陽市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其中明確指出:
1、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務,市、縣城區燃氣等設施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消除,供水管網漏損率下降至9%以內,供熱管網失水率和熱損失得到有效降低;市城區基本實現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全覆蓋,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5%以上;各縣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
2、2022—2025年,全市力爭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314.71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55.59公里、排水管道136.68公里、供熱管道267.86公里。其中:2022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8.86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10.42公里、排水管道13.75公里、供熱管道53.81公里;2023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226.56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13.27公里、排水管道49.74公里、供熱管道86.02公里;2024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76.13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6.9公里、排水管道55.32公里、供熱管道73.12公里;2025年,更新改造供水管道25公里、排水管道17.87公里、供熱管道52.91公里。
3、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圍為城市(縣城)建成區,主要包括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
全文如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省駐慶有關單位:
《慶陽市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五屆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慶陽市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實施方案(2022—2025年)
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全市城市(含縣城)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全面提升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管理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22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1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安排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在全面梳理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數的基礎上,堅持適度超前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推進市、縣城區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強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升城市安全韌性,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讓人民群眾生活更安心、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及改造計劃
(一)工作目標。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務,市、縣城區燃氣等設施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消除,供水管網漏損率下降至9%以內,供熱管網失水率和熱損失得到有效降低;市城區基本實現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全覆蓋,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5%以上;各縣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
(二)改造計劃。2022—2025年,全市力爭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314.71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55.59公里、排水管道136.68公里、供熱管道267.86公里。其中:2022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8.86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10.42公里、排水管道13.75公里、供熱管道53.81公里;2023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226.56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13.27公里、排水管道49.74公里、供熱管道86.02公里;2024年,更新改造城市燃氣管道76.13公里,同步更新改造供水管道6.9公里、排水管道55.32公里、供熱管道73.12公里;2025年,更新改造供水管道25公里、排水管道17.87公里、供熱管道52.91公里。各縣(區)年度更新改造計劃和重點項目詳見附件。
三、改造內容及支持政策
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圍為城市(縣城)建成區,主要包括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具體如下:
(一)改造內容。
1. 燃氣管道和設施。
(1)市政管道與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鑄鐵管道、球墨鑄鐵管道。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運行年限不滿20年,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評估后無法通過管控保障安全;存在被建構筑物占壓等風險的管道。
(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運行年限不滿20年,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評估后無法通過管控保障安全。
(3)廠站和設施。存在超設計運行年限、安全間距不足、臨近人員密集區域、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大等問題,經評估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廠站和設施。
(4)用戶設施。居民用戶的橡膠軟管、需加裝的安全裝置等;工商業等用戶存在安全隱患的管道和設施。
2. 供水管道和設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無防腐內襯的灰口鑄鐵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
3. 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錯接等問題的管道;運行年限滿50年的其他管道。
4. 供熱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隱患、熱損失大等問題的其他管道。
更新改造選用材料、規格、技術等要嚴格執行現行相關規范標準,推廣應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提升管道和設施本質安全水平,同步安裝智能化感知設備,完善智能監控系統,實現智慧運行,完善消防設施設備,增強防范火災等事故能力。
(二)支持政策。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22〕910號),產權歸屬政府和用戶的改造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區劃內居民共有的燃氣立管、庭院管道和設施老化更新改造,居民戶內更換燃氣橡膠軟管、需加裝的燃氣安全裝置,政府所屬燃氣市政管道、廠站和設施老化更新改造;政府所屬或建筑區劃內居民共有的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和設施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支持。
四、重點任務
(一)摸清地下管道底數。結合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組織開展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普查,全面摸清管道設施種類、權屬、構成、規模和位置關系、運行狀況、周邊水文等信息,掌握管道設施周邊建筑、水文、地質等外部環境,確定老舊管道和設施底數。加快三維城市信息模型(CIM)應用系統和智慧自然資源市政管理(地下管線)應用系統建設,充實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基礎信息數據,形成城市燃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一張圖”。(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二)認真開展檢驗評估。在全面普查建檔的基礎上,對照《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工作指南》,科學劃定評估單元,并結合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評估機構或具備評估能力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管道、廠站和設施現狀進行評估,列出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管道清單,建立全面、完整的更新改造臺賬。評估主體按照“誰擁有、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對違規出具失實、虛假報告的機構,依法追究責任。屬于特種設備的管道和設施在檢驗有效期內,運行工況、安全狀況、周邊環境等未發生明顯變化的,可不再組織評估,直接參照檢驗結果確定評估結果;因出廠技術資料及竣工資料嚴重缺失等原因無法實施安全評估和法定檢驗的老舊壓力管道,應當列入更新改造臺賬。(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編制更新改造方案。在全面掌握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信息的基礎上,對照更新改造臺賬,各縣(區)政府要組織編制本縣(區)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和年度改造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組織實施。年度改造計劃要區分輕重緩急,評估為立即改造的,納入當年計劃迅速開展;評估為限期改造的,結合實際列入當年或后續年度改造計劃;評估為落實管控措施后運行的,燃氣經營單位或產權單位要明確管控措施、穩步推進整治,確保設施安全。(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推動片區統籌改造。建立健全政府統籌、專業經營單位實施、有關各方齊抓共管的更新改造實施機制,明確不同權屬類型老化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實施主體。堅持以燃氣管道改造為主,協同推動供水、排水、供熱等其他管道改造,按照管道走向或分片區整合的方式合理劃分改造單元,提前謀劃年度更新改造項目,并及時將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納入“十四五”重大建設項目庫,變“錢等項目”為“項目等錢”。涉改管線應加強與各類專項規劃的對接,確保更新改造后的管徑符合城市長遠發展需求。(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提升智能管運水平。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地下基礎設施建設、數字政府建設、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等重點工作,建設完善燃氣、供水、排水、供熱智能監管體系,在滿足數據遠傳的基礎上增加遠程切斷、可視化監測等應用功能,實現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運行的動態監管、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厘清各類地下管線信息系統之間的關系,將各類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深度融合,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城市“運管服”平臺、智慧自然資源市政管理(地下管線)應用系統等充分銜接,不斷提高城市管道和設施的運行效率及安全性能,促進管網漏損、運行安全及周邊重要密閉空間等在線監測、及時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更新改造后的管線數據應及時進入各類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六)制定完善價格政策。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城市燃氣、供水、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資、維修以及安全生產費用等進行核定,相關成本費用計入定價成本。在成本監審基礎上,綜合考慮縣(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關規定適時適當調整供氣、供水、供熱價格。對應調未調產生的收入差額,可分攤到未來監管周期進行補償。(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七)強化燃氣市場監管。嚴格燃氣經營許可證管理,完善準入條件,建立退出機制,支持燃氣等行業兼并重組,促進燃氣市場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加強城市燃氣管道等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強化燃氣等企業和相關產品、器具、設備質量監管,進一步規范行業市場秩序。(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八)積極推動法治管理。貫徹落實地下管線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慶陽市燃氣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城市地下管線管理運行秩序,提升地下管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實加強違建拆除執法,積極解決第三方施工破壞、違規占壓、安全間距不足、地下信息難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護突出問題。(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九)健全運維養護機制。嚴格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專業經營單位運維養護主體責任,健全應急搶險機制,提升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加強專業經營單位運維養護能力建設,健全完善資金投入、巡查檢查、定期檢測、維護養護、應急搶險等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管道和設施帶病運行。鼓勵專業經營單位承接非居民用戶所擁有燃氣等管道和設施的運維管理,依法承接業主共有燃氣等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后的運營維護和更新改造,實現燃氣等管道和設施運營維護專業化、長效化。(市住建局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優化審批流程。充分利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搭建綠色審批通道,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全面精簡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審批事項和環節,實現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建立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聯合審查機制,聯合審查通過的更新改造方案可依法直接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立地下管線應急搶險快速審批機制,既有管網改造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和管道位置改變的,可不辦理用地、規劃等手續。鼓勵并加快核準規模較大、監管體系健全的燃氣企業對燃氣管道和設施進行檢驗檢測。(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二)加強項目管理。嚴格落實《加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與市政道路維修養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防洪排澇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的銜接,統籌實施、同步推進,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復開挖、“馬路拉鏈”等問題。強化施工組織和現場管理,科學安排施工時序,有效減少交通阻斷。嚴格執行項目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壓實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堅決防止在施工過程中,因不當不慎操作破壞燃氣等管道引發事故。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前應當依法辦理施工告知并申報監督檢驗,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應當依法申報定期檢驗。做好廢棄管道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鼓勵相關各方進行一次性聯合驗收,經驗收合格備案后投入使用。(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強化資金保障。縣(區)政府在積極申報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省級專項補助和地方專項債券的同時,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落實政府出資責任,加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引導支持,有效保障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投入。建立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專業經營單位、政府、用戶合理共擔機制,專業經營單位要依法履行對其服務范圍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工商業等用戶承擔業主專有部分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有效保障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投入。做好與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的溝通銜接,積極爭取信貸支持。支持專業經營單位采取市場化方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進行債券融資。支持符合條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務的城市燃氣管道等項目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政府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落實稅費政策。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開挖修復、園林綠地損毀補償等收費事項,應按照“成本補償”的原則做好統籌,不得進行懲罰性收費。對更新改造涉及的占道施工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予以減免。燃氣等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后交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運營維護的,專業經營單位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六、實施步驟
(一)排查評估階段(2022年底前)。各縣(區)對照《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已開展的普查評估工作梳理復核,對更新改造臺賬清單充實完善,科學制定本縣(區)工作方案和年度改造計劃,進一步健全機制、細化任務、明確舉措、壓實責任。
(二)改造實施階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各縣(區)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年度改造計劃,按照“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實施一批”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和申報,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確保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其中:產權歸屬經營單位的廠站、設施、管道由各經營企業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進行改造,對經評估需改造的,必須于2025年底前改造到位;市、縣(區)燃氣執法部門每年對照改造計劃開展至少一次執法檢查,未按期改造的,由屬地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庭院管道、立管等按照“誰擁有、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縣(區)政府負責統籌組織;工商業用戶業主專有部分由工商業用戶出資負責,可委托專業經營單位實施;居民用戶由縣(區)政府負責,居民合理出資。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對照方案既定目標任務,梳理成果,查缺補漏,認真總結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過程中好的經驗做法,并進一步健全完善管道運行長效機制,持續推動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網專業化、數字化、智慧化建設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建局要加強工作統籌,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情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難題,切實抓好政策指導、協調銜接和督促落實等工作。各縣(區)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屬地管理,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明確部門單位、街辦社區和專營單位職責分工,建立工作規則、責任清單和議事規則,統籌協調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用戶業主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廣泛宣傳引導。各縣(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平臺,廣泛宣傳更新改造政策措施,深入解讀更新改造“政策紅利”,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和居民群眾對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思想認識和工作認同。要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停供情況的提前告知,全力爭取市民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努力營造社會廣泛支持、企業積極參與、群眾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直相關部門建立監督、評價、通報工作機制,定期對縣(區)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進行調度和督導檢查,確保更新改造工作落實落地。各縣(區)政府要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反映問題,嚴肅查處恣意阻撓施工、亂收費亂攤派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為加快推進全市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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