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菲律賓擁有豐富的可再生資源潛力,包括風電、光伏、水電和海洋能等,但由于菲律賓法律要求使用“全民所屬資源”的電力項目,外商投資的股份上限不得超過40%,導致菲律賓的新能源項目進展緩慢。
菲律賓在2001年實行電改,對發輸配售各環節實行分離和私有化,但是私有化后各環節基本都由本土大型家族掌控,這些本土能源巨頭私下達成默契,通過影響國會設定40%的外商投資上限,排擠外商進入菲電力市場(尤其是發電端),將電價水平常年維持在高位。菲律賓終端用戶的電費常年徘徊在2元/度,在亞洲排名第二,僅次于日本。
為了降低居民用電和工業用戶用電成本,菲律賓政府鼓勵引入競爭,試圖讓更多的發電投資商參與競爭,但一直未果。2022年5月小馬科斯上臺之后,菲律賓政府終于下決心放開了可再生能源外商投資股比上限,一下引發了來自歐美、日韓、澳洲、新加坡和中國的能源投資企業的關注。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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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具有豐富的海上風電資源,根據世界銀行和菲律賓能源部聯合發布的《菲律賓海上風電路線圖》,菲律賓擁有170GW的海上風電開發潛力(參考:世界銀行和菲律賓能源部啟動規劃170GW海上風電路線圖)。在上述背景下,全球各能源巨頭紛紛加快了菲律賓海上風電項目的推進步伐。
菲律賓能源部和丹麥主權基金簽署2GW海上風電服務合同-Service Contract
菲律賓開發新能源項目的核心準證之一是獲得能源部簽署的Service Conntract。3月30日,菲律賓能源部(DOE)與丹麥主權基金——哥本哈根基礎設施新市場基金(CINMF)簽署了三份海上風電的Service Contract,成為菲律賓第一家外商100%控股投資的海上風電項目。
這三個項目的總容量為2,000兆瓦(MW),將在北甘馬粦和南甘馬粦近海,北薩馬近海以及邦阿西南和拉聯盟近海開發,service contract合同期25年。
能源部長Raphael P.M. Lotilla和丹麥駐菲律賓大使Franz-Michael Melbin見證了合同的簽署。
“協議的簽署代表了菲律賓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堅定承諾,特別是海上風電的發展。它們為低碳未來做出了重大貢獻,并將助力本土電力設備供應鏈的發展,“能源部長Lotilla部長說。
迄今為止,菲律賓能源部已授予57份海上風電服務合同,總裝機容量約為42GW,項目將在未來幾年內落地實施。能源部的目標是將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結構中的份額從目前的22%提高到2035年的30%,到2040年50%。
這三個項目一旦開始實施,預計將在建設和運營期間創造約4500個工作崗位,產生足夠的電力供應約100萬戶家庭,并每年抵消約290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我們很高興CINMF的進入,CINMF是一家專業進行綠地可再生能源投資的基金,也是全球海上風電的領導者之一,”能源部長說。“他們擁有大型海上風電項目所需的融資和技術實力,在整個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發揮其優勢,并為當地帶來工作機會和環境保護。”
CINMF總經理Niels Holst表示,2022年菲律賓政府取消新能源項目的外資股權限制是一個重要事件,給外商發出了最積極的信號。“我們相信菲律賓在高質量新項目中具有巨大潛力,這些項目將為當地帶來就業機會,并促進本土產業鏈的發展。”
CINMF副總經理 Przemek Lupa表示,這三個海上風電項目是公司在菲律賓可再生能源投資的重要里程碑。“作為海上風電領域的全球領導者之一,我們很自豪能成為第一家獲得菲律賓能源部簽發service contract的100%股權外資公司,我們期待與菲律賓政府各部門合作,為菲律賓開發風能和其他新能源的愿景提供支持。”
CINMF是丹麥主權基金CIP的下屬基金之一。作為全球新能源投資的領導者之一,CIP管理著十個基金,通過這些基金專注于海上和陸上風電、太陽能光伏、生物質-垃圾發電、輸電和配電以及儲能等多種能源類型的投資。CIP全球總裝機容量超過100吉瓦,并從全球140多家國際機構投資者那里籌集了約190億歐元用于能源和相關基礎設施的投資。
菲律賓和丹麥在風力發電的發展方面有著長期的合作。兩國合作的第一個風電項目是25兆瓦班吉灣風電項目,由Northwind Power Development Corporation(NWPDC)于2004年開發,該項目的部分資金由丹麥國際開發援助署(DANIDA)資助。
丹麥大使梅爾賓表示,通過引入大規模可再生能源,菲律賓人民將得到更可靠和更便宜的電力。“我很自豪丹麥也將成為菲律賓第一個100%外資海上風電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