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影響,加之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搶工期現象嚴重,人身傷亡事故多發,系統運行壓力增大。為有效防范各類人身、設備事故,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熱力)可靠供應,現就進一步做好電力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電力建設工程,特別是風電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充分尊重工程建設周期的科學規律,堅持時間服從安全和質量的原則,科學確定工程建設時間節點,嚴防由于搶工期、超能力作業引發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隱患。
二、各電力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規定,制定并嚴格執行各項人身、設備事故防范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三、各電力建設工程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尤其要加強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險作業的現場管控和旁站監護,杜絕冒險作業、野蠻作業和違章作業。同時,各參建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加強工程質量管控工作,主動接受質監機構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
四、各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檢修維護,減少設備非計劃停運;發電企業要提前做好燃料采購和儲存工作,保障電力(熱力)可靠供應,確保人民群眾平安過冬。
五、各電力企業和電力建設工程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細化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聯動機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強化應急值班值守工作,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并嚴格執行事故(事件)信息報送規定。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