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氫能及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頂層發展規劃。由于氫能產業發展起步晚,缺少使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有序分工,可持續發展的國家層面發展規劃。建議制定國家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立足于長遠性、全局性、戰略性、方向性,設計未來氫能與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的可持續行動方案,明確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及保障措施,整體規劃氫能產業重點發展區域,提出產業發展路徑,整體規劃制氫、儲氫、運氫及加氫站的發展路徑,并發布持續、穩定的補貼政策,給企業一個持續穩定的政策環境,推動氫能與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是制定適合的、可操作的氫能產業管理規范和法規。由于氫氣一直作為高度危險品進行管理,部分標準與法規已與技術發展不相一致,極大地限制了氫作為能源使用的大力推廣。雖然今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中首次將氫能列為能源范疇,但表述仍舊有限,在運輸、儲存、使用、管理等環節,亟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議科學評估安全風險,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制定適合的、可操作的氫能產業管理規范和法規。可以參考成品油、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等能源的管理辦法管理能源用氫,從而使其大規模、長距離、低成本儲運具備可行性。
三是引導和支持氫能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加氫站數量少是制約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我國缺少國家層面規范化的加氫站規劃建設審批規定,地方在審批加氫站建設時無據可依,需要各自摸索。國內加氫站從選址規劃到建設完工,平均需要 2年時間,甚至個別地方耗時 5 年,迫切需要國家出臺加氫站審批主體、建設審批流程以及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
四是加強關鍵技術、核心零部件重點攻關,實現全面國產化。我國氫能與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部分零部件技術和制造能力與國際先進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關鍵技術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核心零部件還需要國產化。建議以政府為主導,聯合研發機構及企業,集中力量實現核心材料、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的技術突破,打造自主化生態鏈,進一步降低成本,推動產業安全健康發展。
五是在重點地區和重點領域給與支持政策,加速商業化進程。目前,我國氫燃料電池技術的相關示范只集中在小規模燃料電池商用車上,由于示范規模小和范圍狹窄,示范效應不凸顯。應該在有一定技術和產業基礎,氫氣豐富、空氣污染嚴重、可再生能源豐富地區優先推廣,在公共交通、物流、環衛等領域率先實現示范運營,并給予相應的路權和持續穩定的補貼政策。
六是加強氫能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及各類技能型人才,為產業發展奠定人才基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管理機制,構建氫能產業人才信息數據庫及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