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為代表的的新能源依然備受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
1. 關于加快碳中和進程,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方面。通過加快發展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未雨綢繆、提前布局、防范未然,是保障國家戰略安全的必然選擇。建議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能源消費電力化、電力生產清潔化,加速碳中和進程,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通過10到20年時間,實現我國能源增量的70%以上、存量的50%以上的可再生清潔化替代。
2. 落實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和優先上網政策方面。嚴格執行國家《可再生能源法》與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政策;將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政策執行情況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納入對地方政府、電網公司的考核范圍;逐步將煤電機組轉變為調峰電源;加快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及其輔助服務市場建設。
3. 優化儲能發展模式保障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納。不強制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置儲能系統,以提高儲能的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支持發展系統側集中式儲能系統,將抽水蓄能電站、儲能基地納入電力發展規劃與統一調度范圍,通過招投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項目業主;加快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引導鼓勵儲能以獨立輔助服務提供商的角色參與市場交易,發展儲能市場化商業模式。
全國政協委員、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
建議盡快出臺與配額掛鉤的綠證強制認購機制,構建百個碳中和綠色城市示范,出臺綠色用電的碳排放認定機制和核算辦法,對風資源開發與地方產值稅收進行松綁。
1. 確保綠電應發盡發。首先,應從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確保綠電應發盡發,全額保量保價消納;其次,應加強政府監督力度,禁止地方政府強制綠電低價交易的行為,放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政策,落實隔墻售電政策;最后,應盡快出臺與配額掛鉤的綠證強制認購機制,并建立綠電消費認證標準,實施綠證交易與減稅、貸款優惠、提升授信額度等進行掛鉤的激勵政策。
2. 優化碳排放認證機制。出臺綠色用電的碳排放認定機制和核算辦法,支持新能源直接接入工業園區模式發展,獲得地方發展經濟指標,鼓勵100%可再生能源供給園區的綠色低碳認證體系建設;鼓勵新能源基地(新疆、內蒙古、甘肅、青海)周邊直接發展循環經濟產業集群,推動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示范項目建設,鼓勵以“綠色循環經濟”模式取代“低電價”模式,吸引產業落地。
3. 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地方考核。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碳排放指標盡快納入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按照“集中規劃、批量核準”原則對分散式風電進行統籌規劃、通過“以大代”小方式出臺風電場到期退役更新改造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
在“3060碳目標”下,光伏將在我國未來能源格局中發揮更大價值。希望在培育光伏綠電市場化機制、創新“光伏+”模式等方面帶來一線的實踐思考和經驗總結;此外,清潔能源市場化亟待政策法規來引領支撐;在建筑產業現代化過程中,完善綠色建筑發展激勵政策和建筑能耗監管與改造制度,特別是在公共建筑建設中大力推廣“全程能效”模式,全生命周期開展智慧能效管理。
全國人大代表,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新:
推動‘疆電外送’特高壓第四通道建設。支持“疆電外送”特高壓新通道建設,有利于提高新疆現有電力設施利用率,提升新疆地區清潔能源開發與消納及煤炭資源高效利用,拉動新疆經濟發展,同時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穩步實現“碳中和”目標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專家張明森:
要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一方面要逐步減少化石能源的消費量,另一方面要切實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費占比。他建議,制定相關鼓勵政策,推動高耗電企業自建光伏發電站和風電場,通過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實現降碳目標。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專家張明森:
國家要研究制定相應政策,對于通過自建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作為企業主要電源的,以及自建光伏、風電并就地轉化成氫氣自用或外送的,可以適度放寬其準入門檻,并給予一定的稅收及政策優惠。如果是就地自產自用或是發電場與耗電裝置之間不超過一定距離的,還可以允許自建自營自發電場到用電生產裝置之間的專用輸電網。通過這些措施,推動這些高能耗、電耗企業率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全國政協委員、甘肅自然能源研究所所長周劍平:
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滿足家庭、企業、村莊方便使用太陽能,減排二氧化碳;大力發展便攜式太陽能移動電源產品,方便人人使用太陽能,達到人人減排的效果;大力發展新一代儲能技術的太陽能路燈,滿足公共照明的低碳化。
全國政協常委、國家開發投資集團原董事長王會生:
建議加快國有事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改制步伐,以資本為紐帶,深化國有企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混合所有制改革,并發揮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戰略引領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進行:
“十四五”期間,行業發展將更加注重以碳排放為約束條件,更加注重發展質量提升,更加注重通過新業態、新基建、新模式推動能源電力生產關系的變革。
氫能、地熱等低碳能源受到更多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馬永生:
建議加快氫能產業發展,在頂層設計、核心技術攻關、標準體系制定和產業政策扶持上加大力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我國氫能產業長遠發展還面臨一些問題。一是缺乏國家層面總體統籌和頂層設計,已出現產業雷同、低水平重復建設的苗頭。二是在液態儲氫等核心技術、高端材料、裝備制造方面存在“卡脖子”風險。三是氫能管理體系尚未建立,行業標準、技術路線需要進一步探索研究。四是當前“綠氫”(風光水核電等非化石能源制氫)成本高,經濟性利用較為困難。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石油工程技術研究院黨委書記劉寶增:
要加大地熱產業扶持力度,優化能源供給格局,發展綠色能源戰略,國家相關部門要加大科研支出力度,根據不同區域地熱資源類型、市場特點,理順相應政策,鼓勵相關企業加大地熱資源開發應用。
設立支持地熱關鍵科學、技術及核心裝備研發的專項資金,投資建設地熱技術研發基地、國家重大實驗室及重大示范項目,加強關鍵技術與裝備的科研攻關力度。對戰略性替代資源干熱巖地熱能高效開發利用給予重點支持,加速技術研發和產業布局,營造良好產業政策和環境,完善價格機制,發展綠色金融。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安全監管部總經理韓峰:
建議加大地熱清潔取暖項目財稅政策支持,減免地熱能開發利用行業資源稅。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副總經理李永林:
1. 建議加快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建設,科學制定碳配額分配機制,健全完善碳市場管理層級,有效促進碳減排。一是加快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建設;二是科學制定碳配額分配機制;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場管理層級;四是擴大覆蓋范圍和參與主體;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種。
2. 建議加快建立健全氣候變化相關法律法規。一是加快推進應對氣候變化頂層立法,構建國家層面的跨部門應對氣候變化協調機制;二是推動形成國內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合力。
傳統化石能源迎來發展新階段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專家張明森:
1. 建議進一步加大對能源化工行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根據形勢變化靈活調整和完善國家財稅政策。
2. 加大地下儲氣庫建設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低油價下繼續對地下儲氣庫建設給予專項財政資金支持;二是加快研究出臺儲氣庫墊底氣支持政策;三是加快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進程。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勝利油田分公司代表孔凡群:
把頁巖油資源作為未來石油接替重要陣地,出臺補貼政策,納入國家油氣科技重大專項,全方位加大扶持力度,推動我國頁巖油勘探開發早日實現戰略性突破,進一步提高國內油氣自給能力。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副總經濟師,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呂亮功:
建議加快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促進天然氣產業健康有效發展。一是繼續深化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二是建設國家級公開透明、公平開放的長輸管道管輸容量、地下儲氣庫庫容、LNG接收站接收能力交易平臺;三是加大對頁巖氣勘探開發支持力度;四是制定致密氣田勘探開發扶持政策;五是進一步完善LNG進口退稅政策;六是加大地下儲氣庫項目財稅政策支持等。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陶光輝:
1. 要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石油企業持續有效發展,就要調整自然保護地非核心區油氣礦業權保護政策,允許原礦業權人申請恢復油氣探(采)礦權。
2. 要延長油氣行業開發周期,必須在國家層面調整資源稅法,把油氣行業納入尾礦資源稅減免政策中,減輕油氣行業負擔,推進油氣行業可持續發展。
3. 綜合運用財政稅收、產業扶持等政策,加大政策支持,推動陸相頁巖油規模增儲上產,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石油集團原董事長王宜林:
必須立足國內,加大勘探開發力度,促進油氣增儲穩產上產,筑牢“壓艙石”地位。以“一帶一路”為重點積極推進國際油氣合作,促進油氣合作利益共同體建設。“十四五”期間應鞏固并擴大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增強海外能源供應保障能力,積極穩妥開展推動我國能源技術裝備和工程服務“走出去”,不斷提升我國在國際油氣資源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在遵照互利共贏的原則下,明確重點合作主體,開展全產業鏈油氣合作。
與此同時,持續深化改革,立足市場體制機制,不斷改革改進石油工業體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體系不相適應的部分,激發石油企業的動力活力;大力推進混合所有制,在保證國企主體地位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石油工業體系;堅持“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促進中國特色石油工業體系與世界石油工業體系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