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有關要求,加強電力市場行為監管,維護電力市場交易秩序,促進和規范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部層級以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專項監管。此次監管重點圍繞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組織和執行、輸電通道調度運行和清潔能源消納、市場運營機構履行主體責任、電能交易合同簽訂和調整、電費結算、市場交易信息披露和報送等6個方面工作。
過去一周,美國南部和中部地區遭遇寒潮,得克薩斯州受災尤為嚴重,當地居民經歷斷電停水、道路冰封等困境,如今又遇到一大新麻煩:天價電費賬單陸續寄到他們手中,動輒數千美元,有的高達上萬美元。
2020年下半年,挪威近五分之一電力實現出口,超越法國成為歐洲最大電力凈出口國。水電過剩和世界最低電價,使挪威電力出口在長期內將繼續保持優勢。與此同時,新冠疫情使法國被迫停止核電站維護,進而影響核電發電量。歐洲當前正集中精力建立國家間的電力網絡,以充分利用北歐風能和南部太陽能等綠色能源,并推動電力盈余國家出口,降低電力匱乏地區的市場價格。
2月4日電,歐亞經濟委員會能源和基礎設施委員卡伊基耶夫當天出席媒體吹風會,介紹歐亞經濟聯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進展情況。
近年來,國家不斷推進行業資本整合、資源整合,原神華集團和國電集團重組成立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形成中國第一大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生產巨頭,實現煤電聯動效應,有效增強其資本實力及綜合競爭力。同時,面對火電企業持續性經營壓力,國家亦推動煤電資源區域整合,提升煤電經營效率。
各盟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為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進一步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的工作任務,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對部分行業電價政策和電力市場交易政策進行調整。
美國的綠色電力市場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歷經了二十余年的探索與實踐,通過各州政府的推動及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參與,已形成了強制市場與自愿交易并存、采購方式靈活多樣的市場格局。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構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現就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電力交易平臺29日的交易出清結果發布,中國聯通烏魯木齊市分公司運營的490座5G基站通過3個售電公司,完成1月月度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共計達成全綠電交易450萬千瓦時。這是新疆首筆5G基站100%全綠電交易,降低5G基站運營成本同時,為新能源消納開拓了新空間。
1月27日,北京市長安鏈生態聯盟工作推進會在京召開。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吉寧,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志軍,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秘書長彭華崗,科技部副秘書長賀德方出席會議并致辭。
近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首份《可再生能源電力超額消納量交易規則(實行)》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超額消納量交易是指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市場主體為完成消納量要求,向超額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消納量的交易。
2020年12月30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通過綠電交易平臺組織完成北京2022冬奧場館2021年度綠電交易。北京、張家口14家冬奧場館及附屬設施和華電、華能、京能集團等14家新能源發電企業達成交易電量1.6億千瓦時,涵蓋場館建設期和年內測試賽全部涉奧用電。來自北京延慶及河北張家口的綠電正源源不斷的送到各個冬奧場館,標志著2021年冬奧場館繼續保持百分之百綠電供應。
據外媒報道,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開發商Renewable Energy Hub日前宣布,多家客戶使用該公司開發的“虛擬儲能”電力交換合同平臺簽署了首批交易。
馬來西亞能源與自然資源部(KeTSA)宣布了新的光伏凈計量3.0計劃(NEM 3.0)計劃,旨在激勵擁有光伏系統的消費者將多余的太陽能電力輸入到電網。根據NEM 3.0計劃,居民用戶和政府機構的建筑可以各向電網輸出100MW的多余光伏電力,工商業系統的消費者則可以向電網輸出300MW的多余光伏電力。新的凈計量計劃將于2021年2月1日生效。
1月11日,寧夏自治區發改委下發關于征求《關于加快促進自治區儲能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意見》明確,“十四五”期間,將依托自治區清潔能源聚集優勢,推進儲能產業發展,在新能源富集的寧東、吳忠、中衛地區先行開展儲能設施建設。建設“新能源+儲能”示范應用項目,并在全區推廣應用 ;儲能設施按照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的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的原則逐年配置。
針對電力商品或服務進行的買賣活動。包括電能交易、輔助服務交易、輸電權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