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遼寧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鞍山市建設熱電聯產項目的建議(第1486號)的答復顯示,該項目業主明確表示不再進行項目建設,鞍山市政府也表示無法在短期內落實項目后續業主,我委將相關情況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取消了鞍山熱電聯產項目。
詳情如下:
對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關于鞍山市建設熱電聯產項目的建議(第1486號)的答復
韓松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鞍山市建設熱電聯產項目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火電對于滿足地區電力熱力需求、促進新能源消納和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我委高度重視火電行業發展,積極支持火電項目科學合理布局。為支持鞍山市經濟社會發展,我委“十二五”期間就曾多次與國家能源局溝通爭取大型熱電聯產建設規模,2015年國家能源局正式批復我省70萬千瓦省內自用熱電聯產項目并開展前期工作,省政府將其用于支持鞍山市熱電項目建設。多年來,該項目因土地、資金和熱負荷協議等前期外部建設條件無法落實,始終未能開工建設。2023年,國家能源局將鞍山熱電項目納入“進度滯后規劃內煤電項目”,并要求我省進行整改,對于不具備繼續實施條件的項目,要按相關程序盡快優化調整。經溝通,項目業主明確表示不再進行項目建設,鞍山市政府也表示無法在短期內落實項目后續業主,我委將相關情況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取消了鞍山熱電聯產項目。
您為我省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建議,對于我們下一步加快推進火電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消納和電力保障能力,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新型能源體系具有重要借鑒意義。考慮到鞍山市是全省唯一沒有大型熱電聯產的城市,下一步,待鞍山市落實項目業主、選址、用地和供熱負荷等外部建設條件后,我委將結合鞍山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繼續向國家能源局溝通爭取新增煤電建設規模,為支持鞍山市加快綠色發展,實現加快構建清潔能源強省和全面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