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海南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暫緩瓊中縣域內分布式光伏項目申報的通知。
通知文件指出,為統籌瓊中縣域內分布式光伏有序發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布局、建設時序等,進一步摸清瓊中縣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和并網情況。結合瓊中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瓊中縣發改委決定暫緩縣域內所有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申報和備案工作,具體恢復時間以通知為準。
詳情如下:
關于暫緩瓊中縣域內分布式光伏項目申報的通知
根據《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瓊發改能源〔2024〕1613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綠色能源保障能力,規范和管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推動全省分布式光伏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列入全省建設規模控制,各市縣政府嚴格根據下達的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規模,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備案等有關工作。在建設規模范圍內的發電項目,自備案之日起兩年內未建成投產的,視同企業自動放棄項目建設,已分配規模自行失效”。
為統籌我縣域內分布式光伏有序發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布局、建設時序等,進一步摸清我縣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和并網情況。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我委決定暫緩縣域內所有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申報和備案工作,具體恢復時間以我委通知為準。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