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印發<江西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顯示,先期重點在電網有消納空間或具備調節性能力電源的縣(市、區)域開展試點,每個設區市統籌申報1-2個縣,所在縣不超過4萬千瓦風電建設容量,后續結合試點實際逐步擴大范圍。
力爭用3-5年時間,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總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左右,建成后實現村集體增加一定的收入。
根據《方案》,以縣為單位實施,選擇有條件、有意愿的村集體參與,依托有實力的新能源開發企業開展縣企合作,以收益共享為目的,充分調動村集體和投資企業雙方積極性,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村集體決策,切實保障農民利益,使風電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賦能鄉村振興。
《方案》強調,千鄉萬村電站選址既要以符合用地和環保政策為前提,促進風電開發與鄉村風貌有機結合,又要充分考慮風資源條件做好收益測算,試點縣(市、區)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風資源評估報告;既要考慮當地電網接入和負荷特點(具備電網可開放容量或滿足煤電與新能源聯合調度條件,不因項目導致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又要考慮當地產業發展等因素,盡量與當地農業生產相結合。
《方案》指出,鼓勵試點縣(市、區)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共享風電項目收益,探索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試點縣(市、區)應加強千鄉萬村風電項目收益分配使用的監管,具體監督管理辦法由縣級政府自行制定。
同時,優化審批程序。鼓勵地方有關部門對千鄉萬村風電項目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依法加快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環評、水土保持、電網接入等手續。
優先保障并網消納。“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