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行業和公用事業,電力供應與使用是電力生產活動的核心環節,事關人民福祉、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規則》作為指導全國供電營業工作的基本制度,是《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重要的配套規章,也因其內容詳實、具體,對供電營業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性、規范性,是應用最為廣泛、使用頻率最高的規章制度之一。
《規則》自1996年實施以來,有效加強了供電營業管理,建立了穩定的供電營業秩序,保障了供用電雙方合法權益。但隨著我國電力工業高速發展、電力改革深入推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迫于改革發展形勢的需要、政策法規變化的要求和供用電關系調整的訴求,原先《規則》已經滿足供用電領域新形勢、新發展的要求,修訂《規則》的必要性日益凸顯。
鹽城供電公司清醒地認識到,宣貫新版《供電營業規則》,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艱巨性任務;他們多角度、全方位開展《規則》宣傳解讀工作,全面釋明政策沿革、立法考量、適用場景,在公司系統內外,幫助各有關方面準確理解把握《規則》要求;他們堅持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準,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持續鞏固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推動用電營商環境工作再上新臺階。
由此,我們要象鹽城供電公司那樣,加大基層工作人員培訓力度,緊盯宣貫新版《供電營業規則》重點任務,督促供電企業嚴格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及各類線上服務渠道公開《規則》內容,耐心細致向用戶做好政策答疑解惑工作,從而有力有效化解辦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