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最新發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統計報告》指出,盡管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增長最快的能源類型,但與《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中設定的翻三番可再生能源目標相比,仍面臨挑戰。為確保實現目標,全球必須在2030年前實現至少16.4%的可再生能源年增長率。
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取得了14%的顯著增長,年復合增長率達到10%(2017-2023)。同時,非可再生能源容量的持續減少表明,可再生能源正在全球能源結構中逐步取代化石燃料。然而,若維持14%的增長率,將難以滿足國際可再生能源署1.5℃路徑下到2030年達到11.2太瓦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存在1.5太瓦的差距,即13.5%的差距。若維持10%的歷史年增長率,則到2030年僅能累計達到7.5太瓦的可再生能源,與目標相差三分之一。
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總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Francesco La Camera)強調:“盡管可再生能源已顯著超越化石燃料,但仍需保持警惕。可再生能源的增長必須加快步伐,擴大規模。本報告明確了前進方向;若維持當前增速,將無法履行《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及《阿聯酋共識》的承諾,實現可再生能源目標翻三番,從而危及《巴黎協定》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目標。”
他進一步指出:“作為監督此進程的機構,國際可再生能源署將全力支持各國實現目標,但迫切需要切實的政策措施和資金的大規模動員,以共同達成目標。全球數據顯示,地域集中趨勢日益明顯,可能加劇脫碳鴻溝,對實現翻三番目標構成重大障礙。”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主席蘇爾坦·阿爾·賈巴爾(Sultan Al Jaber)博士表示:“本報告向全球發出警示:盡管我們已取得進展,但偏離了到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翻三番、達到11.2太瓦目標的軌道。我們必須加快開發速度和規模,加強政府、私營企業、多邊合作組織和民間組織間的合作。政府需明確可再生能源目標,加快許可進程、擴大電網覆蓋,并采取積極政策推動產業發展,激勵私營領域投資。同時,各國應把握機遇,在國家自主貢獻(NDC)中納入強有力的能源目標,為實現全球1.5℃目標貢獻力量。我們必須轉變觀念,將氣候投資視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機遇,而非負擔。”
報告顯示,在發電領域,2022年最新數據再次凸顯了可再生能源部署的地區差異。亞洲在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中占據領先地位,達到3749太瓦時,北美洲首次位列第二(1493太瓦時)。南美洲憑借水電的恢復和太陽能的顯著貢獻,實現了近12%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達到940太瓦時。而非洲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方面僅略有增長,達到205太瓦時,盡管該大陸擁有巨大潛力,但仍需加快和大幅度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