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西班牙政府日前通過了一項關于在該國水體上安裝漂浮式光伏系統(FPV)的規定。
西班牙生態轉型和人口挑戰部(MITECO)推進了這項被認為是常識和科學相結合的規定,以允許在該國的水體上安裝漂浮式光伏系統。這些規定在最終確定之前遵循了包括公眾咨詢在內的正當程序。其關鍵要點指明了該國安裝漂浮式光伏系統的未來發展方向,并填補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空白。
西班牙生態轉型和人口挑戰部(MITECO)的這一規定花費兩年的時間才最終確定,以下是其規定的亮點:
限制漂浮式光伏系統的覆蓋面積
這一規定中最引人注目的舉措是限制漂浮式光伏系統可以占用的最大水面面積。在中營養水域(或被視為“清水”的水域),漂浮式光伏系統最大覆蓋面積為水體表面的5%;然而,對于富營養化水域(即生物含量高的水域),這一比例增加到15%。
漂浮式光伏系統只能在人造水體上安裝
這一規定明確規定,漂浮式光伏系統不能安裝在湖泊、池塘或其他未經人工改造的水體上。因此,該規定非常明確地將漂浮式光伏系統限制在人造水庫和其他水體中,這些水體的數量很多,不會對漂浮式光伏系統的安裝計劃產生嚴重影響。重要的是,在將漂浮式光伏系統限制在人造水庫上安裝之后,更低的蒸發量和更少的藻類將成為在這些水體上安裝漂浮式光伏系統的主要好處。
西班牙生態轉型和人口挑戰部(MITECO)還承諾制定跟蹤政策,以研究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更好地了解該技術的工作原理,并樂觀地認為這將在總體上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西班牙生態轉型和人口挑戰部(MITECO)還分享了96個可以安裝漂浮式光伏系統的水庫總面積和潛在面積的數據,為開發商制定了明確的規劃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