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青島)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實施新能源倍增計劃。堅持集散并舉,大力發展光伏發電。全面建設黃島、膠州、萊西國家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鼓勵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光伏+”項目建設。積極發展海上風電光伏,打造百萬千瓦級海上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設“東方氫島”,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培育“風光+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探索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到2025年和2030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分別達到600萬千瓦和1000萬千瓦。
加快發展新型儲能,推進“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新建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鼓勵引導新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項目合理配置儲能設施,全面提升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應用水平。到2025年和2030年,新型儲能規模分別達到40萬千瓦以上和100萬千瓦以上。
推進綠色公路、綠色機場建設。開展既有交通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推進具備條件的樞紐場站開展光伏發電、智能照明、作業機械能量回收和供電設備節能改造,探索打造近零碳交通示范項目。
發揮科教資源及重點企業科技研發優勢,加大綠色低碳科技研發力度。重點突破綠色低碳領域“卡脖子”和共性關鍵技術,開展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關鍵技術攻關。
原文如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青島)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字〔2024〕15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青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國家碳達峰試點(青島)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有關部署,探索城市碳達峰路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發改環資〔2023〕1409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發揮試點示范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焦能源、工業、建筑、交通、海洋等重點領域,依托科技和政策創新,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深入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到2025年,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科技體系和政策機制基本建立,碳達峰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到2030年,重點領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探索形成一批在發展中降碳、在降碳中推動更高質量發展的“青島方案”和“青島經驗”,形成良好示范效應。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新能源
1.實施新能源倍增計劃。堅持集散并舉,大力發展光伏發電。全面建設黃島、膠州、萊西國家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鼓勵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光伏+”項目建設。積極發展海上風電光伏,打造百萬千瓦級海上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設“東方氫島”,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培育“風光+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探索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到2025年和2030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分別達到600萬千瓦和1000萬千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海洋發展局)
2.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利用能源互聯網、分布式微網、虛擬電廠(VPP)等,打造以高比例外電送入、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和調控為發展方向的堅強智能電網,建成島城500千伏、正陽500千伏等骨干電網項目。加快發展新型儲能,推進“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新建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鼓勵引導新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項目合理配置儲能設施,全面提升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應用水平。到2025年和2030年,新型儲能規模分別達到40萬千瓦以上和100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上耗煤項目能效水平達到國家和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對30萬千瓦及以上煤電機組實施對標行動,積極推進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有序引導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推進居民生活、交通、工業等領域“電能替代”,提高電能在終端用能中的消費比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二)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1.推動傳統制造業綠色低碳升級。提升傳統制造業智能化水平,縱深推進“工賦青島”行動,深化數字賦能增效,到2025年,建立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30個。強化企業技術改造提升,落實獎補政策,每年滾動推進500個以上技改項目建設。支持在鋼鐵等重點行業探索推廣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延伸石化化工產業鏈、價值鏈,高水平建設綠色低碳新材料產業園,謀劃建設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高端石化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2.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和動態管理。鼓勵綠色工廠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開展提標改造。發揮行業龍頭企業核心引領作用,推廣綠色采購、綠色物流、綠色回收機制,打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動供應鏈綠色低碳協同發展。推動一批重點企業加強減污降碳協同,加快技術突破、管理優化、制度創新,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到2025年,新培育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3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深化節能降碳增效
1.創新節能管理機制。開展能耗效益產出評價,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深化畝產效益評價改革,探索建立以“畝產效益”評價為基礎的差別化要素配置,落實差別化用地、用能、排污、財稅等政策措施。推動專業服務機構開展節能診斷惠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加大對節能降碳項目支持力度,助推企業綠色低碳轉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
2.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實施變壓器、電機等能效提升計劃,推動工業窯爐、鍋爐、風機、壓縮機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改造升級。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打造國家能效“領跑者”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1.推進綠色城市建設。加快構建產城融合、職住平衡、高效有序、緊湊宜居、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促進國土空間均衡高效開發,推動形成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的空間布局。完善綠色生態城區(鎮)建設標準,推動城市新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進行規劃建設。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在農村清潔取暖改造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升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實現整體能效提升。到2025年,規劃建設綠色生態城區不低于5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全鏈條提升建筑綠色低碳水平。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具備條件的區域集中連片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完善建筑綠色低碳相關標準,在規劃建設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等指標。加快建造方式工業化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和裝配化裝修,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結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探索綠色低碳技術、新型能源技術在城市更新中的應用。實施公共建筑智能化、低碳化改造,提升公共建筑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累計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效提升6380萬平方米,改造后整體能效提升不低于2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3.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結合居民意愿應改盡改。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熱泵等清潔低碳供暖。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相變儲能等技術在建筑領域的應用。深化民用建筑用能監管平臺應用,加強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推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
1.推進綠色低碳港口建設。建設港區換電站等清潔能源供給設施,推進港作船舶、機械及車輛清潔能源替代,擴大氫能應用,構建以電力為主、多能互補的港區低碳化能源消費結構。建設智能化碼頭,推進集裝箱、干散貨碼頭設備自動化改造。發揮港口樞紐作用,增加港區岸電設施,提升供應能力,引導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逐步推進岸電常態化應用。到2025年,全市港口岸電設施覆蓋率達到100%,集裝箱海鐵聯運線路達到90條,集裝箱海鐵聯運量達到250萬標準箱,港口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方式占比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
2.提升交通基礎設施低碳化水平。推進綠色公路、綠色機場建設。開展既有交通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推進具備條件的樞紐場站開展光伏發電、智能照明、作業機械能量回收和供電設備節能改造,探索打造近零碳交通示范項目。加快青島地鐵既有線路綠色低碳改造,新建線路全面加強節能降碳技術應用。探索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評估。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8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
3.構建綠色出行體系。打造“常規公交+軌道+慢行”網絡融合的多層次城市綠色出行體系。穩步提高公共交通網絡通達深度,優化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推動公共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普及,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到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超過7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
1.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推動智能化回收箱進社區,健全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規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為,支持有條件的區(市)建設集中規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場。支持耐用消費品生產、銷售企業開展廢舊產品逆向物流回收。鼓勵快遞企業建立快遞包裝物回收利用體系,推廣應用可循環中轉箱、可循環快遞包裝投放和回收設施。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制定二手商品品質鑒定和交易等市場管理通用國家標準,推進修訂家電領域再使用行業標準,爭取建設一批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加快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創建省級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提高再生資源收集、倉儲、分揀、打包能力。到2025年,爭取10個以上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達到省級回收分揀中心建設標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供銷社)
2.發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加快推動廢舊家電拆解、報廢汽車拆解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梯次利用和再利用,支持退役鋰離子電池綠色循環項目建設。促進再生資源企業集聚化發展,支持創建省級再生資源示范產業園。鼓勵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設專欄,開辟綠色通道,促進廢舊設備便捷高效處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
(七)鞏固提升碳匯能力
1.發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開展全市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分布狀況調查,建立“藍碳”數據庫,完善海洋碳匯監測系統。探索“藍碳”交易等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推進海域、海島、海岸線修復工程,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探索海洋生態系統固碳增匯實現路徑,推動海洋碳匯開發利用。(責任單位:市海洋發展局)
2.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新增建設用地管控。建設東部嶗山山系、西部黃島山群山系、北部大澤山山系等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嚴格自然保護地管控,實施生態公益林提質增效、荒山疏林地生態修復、森林鄉村建設等系列工程,鞏固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成果。加強河湖、濕地保護修復,增強固碳能力。(責任單位:市園林和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管理局、市海洋發展局)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能力建設。開展森林、濕地、海洋、土壤等自然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初步建立森林碳庫現狀及動態數據庫,探索建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價值評價體系和經營開發體系,開展林業碳匯評估。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參與碳匯方法學研究。(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海洋發展局、市科技局)
(八)推進綠色低碳國際合作
1.打造雙碳成果展示窗口。依托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發揮對外合作交流優勢,積極參與聯合國氣候大會,借助聯合國“海洋十年”國際合作中心等平臺,展示綠色低碳重要成果。加強與國際相關標準化組織對接,鼓勵企業對標并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支持高鐵、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車等重點行業標準“走出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委外辦)
2.深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綠色低碳合作。圍繞新材料、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領域,加強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企業、機構合作。推進建設中國—泰國軌道交通、中國—沙特石油能源“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等平臺,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業轉移和成果孵化。支持企業在上合組織國家推廣適用綠色低碳技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上合示范區管委)
3.加快發展綠色貿易。發揮上合示范區、青島自貿片區制度創新優勢,開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擴大綠色產品和技術進出口比例,鼓勵企業積極應對國際“碳邊境調節機制”等貿易規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上合示范區管委、青島自貿片區管委)
三、科技創新
(一)加強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
發揮科教資源及重點企業科技研發優勢,加大綠色低碳科技研發力度。重點突破綠色低碳領域“卡脖子”和共性關鍵技術,開展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高性能碳材料、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補齊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短板。加快突破氨燃料船、甲醇燃料船等船舶可替代綠碳燃料技術和綠色智能船舶攻關。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建立常態化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需求征集機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推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項目招引和落地,引導綠電—綠氫——綠碳產業鏈各環節快速發展。在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雙碳技術創新轉移轉化示范,推動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向雙碳技術創新集聚區轉變。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形成一批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機構,支持重大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與示范應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培育壯大雙碳技術創新主體
支持中小型企業實施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項目,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合作,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支持建立雙碳技術創新聯合體,實施雙碳技術領域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培育雙碳技術創新龍頭企業,推動龍頭骨干企業引領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
(四)構建海洋低碳科技創新體系
實施透明海洋與氣候變化、藍色生命與生物資源開發、藍色碳匯與健康海洋等重大任務。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負排放、濱海濕地增匯等減碳技術,引領支撐海洋低碳發展。(責任單位:市海洋發展局、市科技局)
四、政策創新
(一)夯實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
研究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方案,健全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做好火電、石化化工、鋼鐵等重點行業碳排放報告與核查。提升關鍵領域碳排放計量基礎能力,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先進技術與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的深度融合。探索編制市級能源平衡表。加強碳排放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加大能源統計培訓力度與頻次,提升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
(二)探索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落實碳減排措施制度
按照穩妥有序、逐步推進的原則,積極落實山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工作部署。指導重點碳排放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好各項碳減排措施,切實做到碳排放源頭防控、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過程減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三)探索推進重點產品碳足跡管理
鼓勵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參與國家行業組織研制的啤酒、家用電器、橡膠輪胎等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采集重點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按照省統一要求推進重點產品碳足跡數據庫建設。支持相關行業龍頭企業依托碳足跡核算,增強重點產品綠色低碳競爭力,提升供應鏈綠色低碳水平。(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建立碳金融支撐體系
提升碳金融基礎支撐能力,依托企業融資服務平臺“青融通”,探索開發碳金融服務功能模塊。建立完善碳金融項目庫,推動符合標準的企業和項目入庫。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差異化金融產品,開展綠色供應鏈票據融資等金融產品創新。探索基于資源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引導相關機構為碳交易提供資金存管、碳資產管理等服務。優化金融服務機制,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體系。探索開展綠色低碳產業園區金融服務,推動傳統產業園區綠色低碳轉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金融辦、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青島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青島證監局)
(五)完善市場化機制
完善用能權交易制度,在重點行業開展用能權交易,保障重大項目能耗需求。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依法探索建設用水權交易市場,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指導重點企業依法依規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和自愿減排交易。認真落實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扎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管理局)
五、全民行動
(一)提高全民綠色低碳意識
深入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辦好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全國生態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做好雙碳主題宣傳,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綠色低碳參觀教育活動。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推行垃圾分類,強化社區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推進碳普惠體系建設,推廣多元化激勵模式,引導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
(二)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增強企業減碳主動性,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鼓勵重點領域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工作方案,國有企業積極發揮示范引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綠色低碳社會責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
(三)強化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
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活動,建立健全節約型機關常態化、長效化機制。推進公共機構能耗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實行能耗“雙控”目標和定額標準相結合。到2025年,全市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用能效率持續提升;以2020年能源消費及碳排放數據為基數,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下降7%。(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四)推廣綠色低碳旅游
實施綠色低碳景區行動,打造高品質生態旅游路線,推進景區進行低碳運營。鼓勵推出綠色旅游、綠色消費措施,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模式。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踐行“光盤行動”。強化慢行交通體系與自然風光協調融合,打造騎游、步行等精品旅游線路,培養居民綠色低碳的出游習慣。(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統籌指導協調推進機制,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做好試點建設指導,凝聚合力,推動工業、交通、城鄉建設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確保創建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二)做實資金保障。強化財政激勵政策,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持續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重點項目和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積極發揮重大項目對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牽引帶動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國家和省級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依托綠色稅收管理服務協作機制,深化改革創新,精準實施綠色稅費政策,助力綠色發展。
(三)做好總結評估。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本方案細化各項目標任務,加強督促落實和總結評估。各區(市)、各部門(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