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營業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是指導全國供電營業工作的基本制度,也是供用電領域應用范圍最廣、使用頻率最高的規章之一。自1996年發布實施以來,在規范供電營業管理、保障供用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供用電領域健康有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更好適應電力體制改革、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國家能源局于2023年7月啟動了《規則》修訂工作,近期已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議通過并正式印發,將于今年6月1日施行。新版《規則》實施后將對電力行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哪些重要影響?又該如何推動新版《規則》落地生效?
意義深遠
新版《規則》聚焦痛點難點發力
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宏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版《規則》全面體現了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充分凝練了近年來供電營業管理改革創新的成果經驗,為新時期開展好供電營業工作提供有力指導和制度支撐,在電力行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從具體內容來看,《規則》更加突出優化營商環境。此前,國家能源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制定出臺“獲得電力”相關政策文件,“三零”“三省”等相關服務舉措深度落實,大幅壓減辦電時限、優化辦電流程、降低辦電成本,截至目前已累計為全國電力用戶節省辦電投資超2600億元。“新版《規則》將這些成熟舉措做法和監管要求固化為規章規定,后續將有更多電力用戶從中受益。”宋宏坤說。
在保障群眾用電權益方面,新版《規則》從推動用戶“用上電”到“用好電”的角度出發,聚焦痛點難點發力。如新增條款強調不得擅自增加用戶義務,減損用戶權利,充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同時調整完善了相關條款,如引起停電或限電的原因消除后,恢復時間由3天壓縮至1天,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宋宏坤介紹說,新版《規則》更加突出供用電雙方的平等關系。“在此次修訂中,我們聚焦供用電雙方在合同管理、違約責任承擔、侵權責任承擔等關鍵問題,重新定義權利義務,將舊版多處‘供電企業規定’修訂為‘雙方約定’,充分體現供電企業、電力用戶在供用電活動中的平等主體地位。”
“此次修訂頒布的《供電營業規則》,是適應電力市場化改革、用法制保障市場主體權益,錨定國際經貿規則的鼎革之舉,對進一步打造中國式現代化一流電力營商環境具有里程碑意義。”上海電力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湯軍表示。
多措并舉
全力推進新版《規則》落地見效
政策要切實落地見效,才能更好地為電力用戶帶去實惠和便利。宋宏坤表示,要多措并舉做好新版《規則》的宣貫落實工作。具體來看,應從3個方面入手。
在加強宣傳培訓方面,各供電企業應通過企業門戶網站、APP客戶端、營業廳等渠道公開《規則》全文內容,并以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采取廣播、電視、雜志、報紙以及短視頻、直播間等多種傳播方式,全面宣傳《規則》的重點內容和具體要求,切實提升《規則》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要制定培訓計劃,推動一線服務人員切實掌握基本內容和核心要義,切實做到真學真用、弄懂做實。
在完善配套支撐方面,各單位應嚴格對照《規則》要求,組織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制修訂現有制度文件和相關配套制度。特別是各供電企業要全面修訂調整供用電合同條款、內部工作流程等,進一步細化相關服務舉措,確保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要按照用電業務辦理最新要求,加快用電報裝系統升級改造,為電力用戶辦電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在強化規范執行方面,各省級能源(電力)主管部門、派出機構應密切配合、協同聯動,加強對各有關電網企業的調研指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落實中的困難障礙,確保政策執行到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則》貫徹實施情況的督促指導和監督執法,依法嚴肅查處供電企業、電力用戶違規行為,強化責任追究,切實發揮《規則》的約束引導作用。
《規則》是推動供電服務水平提質升級的良好契機。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金煒表示,國家電網公司將完善內部業務規則,修訂供用電合同文本,完成業務系統改造升級,確保6月1日起全面規范執行《規則》。“我們將推進公司現行規章制度‘立改廢’,全面承接新規則、新要求并予以固化。通過營業廳、網上國網、95598 網站等線上線下渠道,主動宣傳解讀新《供規》,按最新標準公開發布相關供電服務信息,自覺接受外部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