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網站4月2日消息,根據《國家能源局技術示范和改革試點工作管理辦法》(國能綜通法改〔2023〕61號)等有關要求,經組織專家評審和復核,原則支持山東省德州市等單位開展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工作,現予公示。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廢棄物循環利用,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拓展國內生物柴油的應用場景,探索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路徑、政策體系,逐步形成示范效應和規模效應,我局組織了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申報及評審工作。
根據《國家能源局技術示范和改革試點工作管理辦法》(國能綜通法改〔2023〕61號)等有關要求,經組織專家評審和復核,原則支持山東省德州市等單位開展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工作,現予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異議材料應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對異議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對匿名或無具體事實依據的異議、相關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附件: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公示稿)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