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長龍山上庫壩等23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4〕16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長龍山上庫壩等23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專委〔2024〕2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浙江長龍山上庫壩、長龍山下庫壩,湖北峽口塘,廣東梅蓄上庫壩、梅蓄下庫壩、陽蓄上庫壩、陽蓄下庫壩,新疆鏨高等8座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湖南瀟湘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同意浙江緊水灘、石塘,湖北葛洲壩,湖南花木橋,海南大廣壩,重慶酉酬,四川大興、龍鳳、瀑布溝、深溪溝,貴州東風、索風營、官莊,青海石頭峽等14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
二、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有效落實企業大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完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強化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做好大壩安全檢查、維護和監測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水平。
三、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嚴格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要求,抓緊建立大壩安全在線監控系統、實現大壩安全在線監控功能,按要求及時制定、修訂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備案。
四、請你中心督促指導初始注冊為乙級的湖南瀟湘水電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注冊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問題及時、高質量整改到位。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