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3月22日電 3月22日下午,臺當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會后宣布,自4月1日起,臺灣的工業、家庭及小商家用電價格全面調漲,平均漲幅為11%。
其中,民生用電以每月用電330度、700度和1000度為界分級調漲,漲幅在3%至10%,預估全臺有超過1340萬戶家庭受影響。小商家用電以700度、1500度和3000度為界,漲幅也在3%至10%,約有91萬戶小商家受影響。
產業用電的漲幅更高。每年用電量5億度以上、用電連續兩年增長的企業,被列為“用電大戶”,設四級漲幅,分別為15%、18%、21%、25%。據島內媒體報道,這類企業多為半導體廠及數據存儲商。其中,半導體龍頭企業臺積電的用電量最大,適用25%漲幅。“一般工業”漲幅則為7%至14%,約有44萬家產業用戶受影響。
臺灣電價調整頻率為一年兩次檢討(4月和10月),電價調整幅度定為正負3%的區間。此次,由于臺電累計虧損已達3000多億元新臺幣,臺當局稱“不得不”全面調漲電價。
受電價上漲影響,臺灣鐵路公司近日證實鐵路運輸票價將調漲,臺北捷運也表示將評估票價調整。另有醫院、電信、觀光住宿等行業,都“放風”將相應漲價。
臺當局“主計總處”估算后表示,電價調漲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直接影響0.12個百分點,今年臺灣CPI增幅可能突破2%。臺當局貨幣政策主管機構則在21日,將全年CPI增速預測值上修至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