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龍城500千伏主變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項目建設地址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北格鎮。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現有主變規模2×1000MVA,本期擴建2×1000MVA,2臺主變壓器低壓側各安裝2組60Mvar并聯電容器組,1組60Mvar并聯電抗器,新增2個220kV出線間隔,實施龍城—康寧/小店與龍城—汾東220kV線路調整倒接工程以及按建設規模涉及的全部電氣、土建、建筑、暖通、水工、遠動、保護、通信等內容。
項目總投資18758萬元,其中資本金375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0%,由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自籌,其余申請銀行貸款。
原文如下: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龍城500千伏
主變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晉發改審批發〔2024〕31號
省能源局:
報來《關于申請核準山西龍城500kV主變擴建工程項目的報告》(晉能源規字〔2024〕4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將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提高太原南部區域供電可靠性,滿足新增負荷的供電需求,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文件,同意建設山西太原龍城500千伏主變擴建工程項目。
項目單位為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經營及貸款本息償還。
二、建設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北格鎮。
三、主要建設內容:現有主變規模2×1000MVA,本期擴建2×1000MVA,2臺主變壓器低壓側各安裝2組60Mvar并聯電容器組,1組60Mvar并聯電抗器,新增2個220kV出線間隔,實施龍城—康寧/小店與龍城—汾東220kV線路調整倒接工程以及按建設規模涉及的全部電氣、土建、建筑、暖通、水工、遠動、保護、通信等內容。
四、項目總投資18758萬元,其中資本金375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0%,由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自籌,其余申請銀行貸款。
五、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該項目無新增用地,原土地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并政地國用〔2016〕第20103號)。
六、項目所需設備采購及建設施工等招標事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山西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批復的招標方案。
七、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應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未完成報建手續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八、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及運行要滿足國家環保標準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評價制度,做好“三同時”,落實安全生產措施,保證項目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變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和《山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書面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項目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企業應當在2年限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申請延期,或者在同意延期的期限內未開工建設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十一、項目單位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請你局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
附件:山西省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2月29日
(此文主動公開)
附件
山西省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
核準號:202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