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網訊:12月19日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聯合發布了《進一步優化規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四類進行價格管理。尖峰電價上浮比例由原80%下調為50%,低谷電價下浮比例由原53%擴大為60%。預計政策執行后,浙江充換電設施平均用電價格將下降10%至15%。
2023-12-21 14:20 來源:國際能源網 瀏覽:
能源界網訊:12月19日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聯合發布了《進一步優化規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四類進行價格管理。尖峰電價上浮比例由原80%下調為50%,低谷電價下浮比例由原53%擴大為60%。預計政策執行后,浙江充換電設施平均用電價格將下降10%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