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舉行的第六次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領導人非正式會晤上,兩國簽署了可再生能源合作諒解備忘錄,旨在促進雙方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為擴大兩國綠色電力交易,雙方還將共同努力促成商業合作,完善合作框架和電力傳輸的基礎設施。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表示,將充分利用兩國可再生能源合作項目,加快印尼光伏、儲能等行業建設,帶動上下游產業鏈發展。
新加坡和印尼在綠色電力領域資源互補,合作潛力巨大。新加坡電力行業的碳排放量約占總排放量的40%,該國將發展太陽能發電和進口綠電作為減少碳排放的重要措施。由于國土面積相對狹小,太陽能發電規模受到限制,新加坡主要利用區域電網從印尼等國進口綠電。印尼地跨赤道,太陽能資源豐富。據測算,印尼太陽能發電總潛力達3294吉瓦。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部長阿里芬表示,該國力爭到2060年將太陽能發電發展成為清潔能源供電的最大支柱。
新加坡不少企業也加大對綠色電力的投資與合作。新加坡星生集團與印尼巴淡自貿區管委會于2021年簽署了關于建設光伏電站和出口電力的合作文件,計劃在印尼建設漂浮式光伏電站,峰值容量為2.2吉瓦,并將通過400千伏海底輸電網向新加坡等東南亞國家出口電力。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也于2021年批準了從印尼進口100兆瓦綠色電力項目,把在印尼布蘭島的太陽能發電項目產生的綠電,通過230千伏海底電網輸送至新加坡。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還將該項目作為試點,以評估和完善進口電力的技術和監管框架。
新加坡與印尼還擴大在儲能、電網等領域合作。新加坡與德國聯合投資50億美元,開發位于印尼廖內群島的3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和1200萬千瓦時的儲能項目。項目計劃于2032年建成,所產綠電將通過海底電網輸送至新加坡,年出口量可達40億千瓦時,占新加坡總用電量的約8%。
新加坡計劃到2035年進口高達4吉瓦的綠電。新加坡人力部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表示,新加坡政府將與其他區域伙伴合作,為跨境電網基礎設施制定相關合作框架和條例。目前,新加坡與印尼已經設立工作組,探討跨境電力銷售的規則和技術細則,兩國還將就電力傳輸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制定相關責任機制。
新加坡聯合律師事務所能源專家斯托爾認為,兩國一旦就監管框架達成一致,新加坡可從印尼平穩進口綠色電力,這不僅對新加坡實現凈零排放目標至關重要,還有助于增強地區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