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岸警衛隊檢查與合規局發布了海事安全信息公告04-23。公告稱,隨著美國海上風電的加速開發,美國水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風機部件運輸船,但這些海上風電運輸船的裝載方式存在很大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駕駛臺的能見度。
在許多情況下,這些船舶被美國船旗管理部門暫時豁免遵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1974年第五章第22條的規定。SOLAS規定:
由貨物、貨運設備或輪機艙室外的其他障礙物所造成的盲區,如果阻礙了駕駛臺的能見度,則不得超過10度。
在吃水、縱傾和甲板貨物的所有條件下,從駕駛臺看海面的視野不得被超過2個船長,或500米(以較小者為準),以遮擋船首兩側10度。
新的安全公告指出,這并不免除船舶遵守美國聯邦法規(CFR)第33篇第164.15條中關于駕駛臺能見度的相應要求。
不遵守美國關于駕駛臺能見度規定的船長必須在船舶進入美國水域之前通知當地美國海岸警衛隊部門,并要求豁免該規定。
港口船長可以授權不受規定限制,但美國海岸警衛隊通常不會對“故意違反規定或僅僅為了方便或經濟激勵”的情況給與批準。因此,它建議船東、運營商、船旗管理部門和公認的組織進行合理航行規劃,包括選擇適當的貨物裝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