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3月24日報道,針對居住在日本伊方核電站3號機組周邊的廣島縣及愛媛縣共7名居民提出的要求該機組停止運營的訴求,廣島高等法院當天作出裁決,維持廣島地方法院2021年的決定,駁回原告方的訴求。
此案中,原告方認為以目前伊方核電站的抗震設計,假如發生類似“3.11”大地震強度的地震,或將產生重大事故。但廣島地方法院當時裁定,“僅引用各地監測到的地震數據,不能說明當地有發生類似地震的風險。”
伊方核電站隸屬于日本四國電力公司,目前該核電站3號機組正在接受例行檢查,反應堆處于停止狀態。例行檢查預計將于6月19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