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征求《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規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公告稱,對市場電能量申報設置價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為每千瓦時1.30元,下限為每千瓦時-0.08元。
對市場電能量出清設置價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為每千瓦時1.5元,下限為每千瓦時-0.1元。
詳情如下:
關于征求《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規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決策部署,平穩推進山東電力市場化改革,根據《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17〕1453號)《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發改辦能源規〔2019〕828號)《關于印發山東省電力體制改革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發改經體〔2017〕788號)等文件規定,我委起草了《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規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征求意見。
聯系電話:0531-51785702
時間:2023年3月13日-4月12日
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規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決策部署,平穩推進山東電力市場化改革,根據《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17〕1453號)《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發改辦能源規〔2019〕828號)《關于印發山東省電力體制改革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發改經體〔2017〕788號)等文件規定,決定進一步加強對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規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各容量等級類型燃煤發電機組的冷態、溫態、熱態啟動費用申報設置價格上限,其中100萬千瓦系列機組分別為80 萬元/次(冷態)、64萬元/次(溫態)、48 萬元/次(熱態);60萬千瓦系列機組分別為60萬元/次(冷態)、48萬元/次(溫態)、36萬元/次(熱態);30萬千瓦及以下系列機組分別為40萬元/次(冷態)、32萬元/次(溫態)、24萬元/次(熱態)。
二、對市場電能量申報設置價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為每千瓦時1.30元,下限為每千瓦時-0.08元。
三、對市場電能量出清設置價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為每千瓦時1.5元,下限為每千瓦時-0.1元。
四、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
本通知自年月日起執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