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5元。詳情如下:
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天津泰達電力有限公司、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按照國家有關電價政策要求,決定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虛擬貨幣“挖礦”用電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5元。
二、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確定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名單、執行起止日期等信息,并函告各電網企業。各電網企業根據相關名單信息,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三、差別電價執行起止日期不足一個抄表周期致使電量無法計量的,執行差別電價的電量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天數確定。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挖礦用電與其他用電合并計量無法區分的,其全部電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