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19.8%和19.4%,分別超過國家下達的任務指標1.8和1.9個百分點,達到國家下達的激勵性指標要求。
近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通報》指出,2021年,北京市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的各類市場主體共57家,共完成可再生能源交易電量75.49億千瓦時。
其中,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可再生能源電量完成74.53億千瓦時,北京2022冬奧場館(直接交易用戶)通過市場化交易購入可再生能源電量12444.25萬千瓦時。
此前,國家能源局公布了《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4853億千瓦時。2021年下達的全國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消納責任權重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