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財政部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有序減量替代,推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優化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應用,推動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穩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財資環〔202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現將《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財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有關工作部署,現就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系統觀念,把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積極構建有利于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支持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工作原則。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圍繞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財政支持政策與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銜接,抓住“十四五”碳達峰工作的關鍵期、窗口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的要求,合理規劃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
因地制宜,統籌推進。各地財政部門統籌考慮當地工作基礎和實際,穩妥有序推進工作,分類施策,制定和實施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財政支持措施。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推動資金、稅收、政府采購等政策協同發力,提升財政政策效能。
結果導向,獎優罰劣。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中央財政對推進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對推進相關工作不積極或成效不明顯地區適當扣減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
加強交流,內外暢通。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強化多邊、雙邊國際財經對話交流合作,統籌國內國際資源,推廣國內外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經驗,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積極爭取國際資源支持。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財政政策工具不斷豐富,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區各行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2030年前,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推動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2060年前,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成熟健全,推動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二、支持重點方向和領域
(一)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有序減量替代,推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優化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應用,推動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穩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勵非常規天然氣開采增產上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因地制宜發展新型儲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電力發展機制。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設備的節能監察,組織開展能源計量審查。
(二)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工業部門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先進制造發展。深化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創建,提升城鄉交通運輸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支持政策,穩妥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開展燃煤鍋爐、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范圍,鼓勵因地制宜采用清潔能源供暖供熱。支持北方采暖地區開展既有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農房節能改造,促進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持續推進工業、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領域電能替代,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
(三)支持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對低碳零碳負碳、節能環保等綠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單位、企業和地區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以及產業化、規?;瘧?,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強化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理論、基礎方法、技術標準、實現路徑研究。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支持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四)支持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城鄉垃圾和農村廢棄物資源利用。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質增效。建立健全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發展。推動農作物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地膜回收利用。支持“無廢城市”建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五)支持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等生態碳匯能力。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天然林,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支持森林資源管護和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加強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強化濕地保護修復。支持牧區半牧區省份落實好草原補獎政策,加快推進草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草原生態環境穩步恢復。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支持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充分發揮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交易市場作用,引導產業布局優化。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監管體系,完善相關標準體系,加強碳排放監測和計量體系建設。支持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統一監督管理,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分配管理,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培育交易市場。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財政政策措施
(一)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財政資金安排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有關工作部署,資金分配突出重點,強化對重點行業領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資金政策的精準性。中央財政在分配現有中央對地方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時,對推動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
(二)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傳統產業和資源富集地區綠色轉型。充分發揮包括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內的現有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范圍。采取多種方式支持生態環境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規范地方政府對PPP項目履約行為。
(三)發揮稅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落實環境保護稅、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政策;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支持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更好地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按照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要求,優化關稅結構。
(四)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品的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分類制定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加大新能源、清潔能源公務用車和用船政府采購力度,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采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公務用船優先采購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在政府采購文件中明確綠色低碳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五)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立足我國發展中國家定位,穩定現有多邊和雙邊氣候融資渠道,繼續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國的技術、資金、項目援助。積極參與聯合國氣候資金談判,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打造“一帶一路”綠色化、低碳化品牌,協同推進全球氣候和環境治理。密切跟蹤并積極參與國際可持續披露準則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要求,推動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省級財政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本地區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市縣財政部門的督促和指導。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并抓好中央和省級政策落實。
(二)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財政部門上下聯動、財政與其他部門橫向互動的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快梳理現有政策,明確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資金投入渠道,將符合規定的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任務納入支持范圍,加強與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能源、林草、氣象等部門協調配合,充分調動各方面工作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預算管理。不斷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資金使用效益。推動預算資金績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域全覆蓋,加強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和日常監管,硬化預算約束。健全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相關資金預算安排與績效結果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堅持資金投入與政策規劃、工作任務相銜接,強化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評價。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相關資金開展評估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監督地方落實整改措施。
(四)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各級財政干部要自覺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政策和基礎知識的學習研究,將碳達峰碳中和有關內容作為財政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內容,增強各級財政干部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本領。加大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宣傳和科普工作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多種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建設碳達峰碳中和主題科普基地,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出臺《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財政部印發了《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財資環〔2022〕53號,以下簡稱《意見》)。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問:《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我國在新發展階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兑庖姟纷鳛闃嫿ㄌ歼_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其中一項,是財政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重大決策部署的頂層設計文件,是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方案?!兑庖姟返某雠_,有利于明確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標,指導各級財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凝心聚力推進工作;有利于指導各級財政部門明確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點方向和領域,找準著力點,加快建立健全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有利于發揮財政資金、稅收、政府采購等多項政策協同作用,形成財政部門上下聯動、財政與其他部門橫向互動的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有力推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2.問:《意見》的總體框架及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意見》立足當前發展階段,以支持實現碳達峰工作為側重點,提出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引導、稅收調節、多元化投入、政府綠色采購等政策措施做好財政保障工作,具體包括四個部分。一是總體要求。主要闡明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二是支持重點方向和領域。明確重點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基礎能力建設、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等六大方面。三是財政政策措施。包括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發揮稅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等五方面。四是保障措施。具體為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調配合、嚴格預算管理、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四個方面。
3.問: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答:《意見》提出四方面的原則。一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圍繞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財政支持政策與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銜接,抓住“十四五”碳達峰工作的關鍵期、窗口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的要求,合理規劃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二是因地制宜,統籌推進。各地財政部門統籌考慮當地工作基礎和實際,穩妥有序推進工作,分類施策,制定和實施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財政支持措施。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推動資金、稅收、政府采購等政策協同發力,提升財政政策效能。三是結果導向,獎優罰劣。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中央財政對推進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對推進相關工作不積極或成效不明顯地區適當扣減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四是加強交流,內外暢通。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強化多邊、雙邊國際財經對話交流合作,統籌國內國際資源,推廣國內外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和經驗,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積極爭取國際資源支持。
4.問:如何保障《意見》發揮實效?
答:財政部將指導地方財政部門落實好《意見》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傳貫徹力度。指導地方財政部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領會黨中央重大戰略決策,將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各級財政工作全局,完善學習培訓內容,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強化責任落實。指導省級財政部門健全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本地區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市縣財政部門的督促和指導,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工作,并抓好上級政策落實。三是加強協調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財政部門上下聯動、財政與其他部門橫向互動的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將符合規定的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任務納入支持范圍,充分調動各方面工作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持續跟蹤問效。不斷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和日常監管,硬化預算約束。堅持資金投入與政策規劃、工作任務相銜接,強化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評價。
5.問:為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財政部已經采取了哪些舉措?
答:財政部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創新完善政策制度,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引導、稅收調節和政府綠色采購等多種政策措施支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財政加強資源統籌,優化支出結構,安排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相關資金約3500億元。資金分配突出重點,強化對清潔能源推廣和應用、重點行業領域低碳轉型、科技創新和能力建設、碳匯能力鞏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資金政策的精準性。二是充分發揮稅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一方面,落實好支持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車購稅、車船稅予以免征,引導綠色低碳出行;全面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等。另一方面,優化關稅結構,降低柴油發動機過濾裝置等部分環境產品關稅,對資源型產品和鋼鐵初級產品等實施零關稅或低關稅等,引導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三是推動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通過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帶動社會資本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以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綠色發展領域的市場主體,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綠色轉型。規范有序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四是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機制,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節能環保產品,只要通過國家相關認證,即可享受政府強制采購、優先采購政策支持。壓實采購人的綠色采購責任,在建筑、快遞包裝、商品包裝等領域推廣應用綠色采購需求標準,落實綠色采購政策目標。五是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氣候資金機制治理與合作。建設性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資金議題談判,捍衛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維護發展中國家自愿出資原則和用款權益,營造有利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外部環境。加強對全球環境基金、綠色氣候基金戰略引領,積極利用國際多雙邊機構資金,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6.問:財政部主要通過哪些渠道支持清潔能源發展,下一步有什么考慮?
答: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工作,中央財政對此高度重視,開展了許多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不斷提高補貼技術門檻,合理把握補貼標準退坡力度和節奏,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完成352.1萬輛,同比增長1.6倍,連續7年位居全球第一。2021年底,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通知,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明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二是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自2006年起,中央財政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基于固定電價下的補貼政策,努力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截至2021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0.63億千瓦,其中風電裝機3.28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3.0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3798萬千瓦。202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48萬億千瓦時。三是鼓勵非常規天然氣開采利用。自2012年將頁巖氣納入補貼范圍以來,國內非常規天然氣產量連續9年穩步增長。2019年起,納入補貼范圍的非常規天然氣包括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氣等氣種。按照“多增多補、冬增多補”的原則,非常規天然氣補貼按照增量考核的梯級獎勵方式,以結果為導向,鼓勵地方和企業增氣上產。在政策支持下,2021年非常規天然氣實際開采利用量占我國全部天然氣產量的1/3以上,成為上產的重要保障。四是推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近年來,中央財政通過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安排資金支持北方地區開展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分五批將88個城市納入支持范圍,引導地方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穩妥有序開展清潔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有效減少散煤消費,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能源結構綠色轉型。
7.問:目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主要有哪些政策?
答:“十三五”以來,我國以環境保護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多稅共治”,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系統性稅收優惠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系框架構建形成?,F行稅制中,與生態環保密切相關的主要包括資源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等,政策設計既注重對生態保護、創新發展的激勵,又強化對破壞生態、粗放發展的約束,還積極推進減稅降費,釋放政策紅利,為地方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一是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調節交通運輸領域的能源消耗。我國2009年實施了成品油稅費改革,此后多次提高成品油單位稅額。二是差別設置消費稅稅率,減免車購稅、車船稅,引導綠色低碳出行。根據“大排量多負稅、小排量少負稅”的原則,設置乘用車和摩托車消費稅適用稅率;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三是自2018年起開征環境保護稅,減少污染物排放。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等四類污染物征收?;痣?、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的重點能源使用和排放企業排污成本有所提高,對鼓勵清潔生產、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四是自2016年7月起全面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五是實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相關稅收優惠,引導企業以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稅收優惠政策,印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發布《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
8.問:目前,財政部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實施情況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考慮?
答:近年來,財政部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推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積極采購和使用綠色低碳產品。一是加大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力度。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屬于節能環保政府采購品目清單范圍的產品,只要通過國家認證即可享受采購優惠政策。2020年節能環保產品采購規模占同類產品政府采購規模的比例達到85%以上,有效推動了相關產業發展,對社會綠色消費起到了積極引領作用。二是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推進紹興等6個城市試點在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綠色建材,運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納入試點的工程項目金額達1025億元。三是構建政府綠色采購需求標準體系。會同生態環境部、國家郵政局制定快遞包裝需求標準,從綠色化、減量化和可循環三個方面規定了包裝材料中重金屬含量等指標,引導供應商使用循環有機可再生的包裝產品。研究制訂綠色數據中心、打印復印耗材等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四是支持重點產品綠色采購。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要求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指導海南省試行強制采購國產清潔能源汽車。在中央預算單位的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定點采購方案中,明確要求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減少空氣污染。下一步,財政部將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品的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分類制定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在政府采購文件中明確綠色低碳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9.問:財政部如何支持綠色低碳科技研發推廣和基礎能力建設相關工作?
答: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一是通過支持組織實施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綠色低碳發展相關科研活動予以支持,如“十三五”期間支持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新型節能技術”、“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筑及建筑工業化”、“核安全與先進核能技術”等重點專項,提升支撐綠色低碳發展的科技創新能力。2021年起,支持布局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地球系統與全球變化(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重點專項。二是對綠色低碳發展領域相關中央級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穩定支持,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礎條件,自主開展研究等,相關單位可圍繞國家戰略部署及行業部門要求,自主開展綠色低碳發展相關研究。在支持基礎能力建設方面。主要是通過相關部門預算支持有關部門加強環境質量監測、環境監察執法、自然資源管理、自然生態保護等重點工作,強化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監管體系建設,開展碳監測評估試點、碳排放統計核算與分析,同時強化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實現路徑研究。
10.問:財政部主要通過哪些資金支持碳匯能力鞏固和提升,成效如何?
答:中央財政通過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等生態碳匯能力。一是通過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支持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實施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有效促進生態恢復,整體提升了祁連山、黃土高原、長江中下游等重點生態地區核心區的生態系統質量,擴大了生態空間。二是通過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天然林,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支持森林資源管護和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加強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強化濕地保護修復。我國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3.04%,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56.1%,濕地保護率達到52%,沙化土地防治成為全球典范。三是通過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整體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紅樹林保護修復、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藻等固碳能力。四是通過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加快推進草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草原生態環境穩步恢復,推進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和保護性耕作,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