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失速?消費者安全受威脅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2021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數據顯示,2021年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與召回數量激增,分別比上年增長31.1%和75.9%。
問題頻次多,故障集中是新能源汽車2021年召回的最大特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6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召回59次,涉及車輛83.0萬輛,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超過總數四分之一。
據中消協資料,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成為了問題的“重災區”。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3033例,在汽車產品缺陷線索中占比7%,而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占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52.5%。
電動機、動力電池、電控系統并稱新能源汽車核心三部件,三者合稱三電系統。三電系統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所在,一旦發生故障,則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安全問題。
電機故障將導致動力消失,進而引發交通事故;電池故障則會引發短路、起火等事故,給公共安全造成影響;而電控系統故障,則會引發車輛無法正常執行操作指令,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自動駕駛”涉嫌過度宣傳
而在中消協統計的2021年投訴情況中,智能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失靈赫然在目。中消協表示,隨著新能源汽車智能化水平的提高,相關數據均由廠家壟斷,容易發生爭議。
以新能源汽車普遍配備的自動駕駛功能為例,不少廠商在推廣過程中,為了引起消費者的注意,采用了夸張宣傳的方式,夸大了自動駕駛系統的功能,致使車主在使用過程中誤以為“輔助駕駛”=“自動駕駛”,出現交通事故。
例如,2021年8月,某新能源汽車品牌的汽車在啟用輔助駕駛功能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駕駛員不幸逝世。
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教授朱西產曾表示,目前高級駕駛輔助系統(ADAS)是毫無價值的。L2+級別輔助駕駛就是“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當”,再加上廠商在宣傳中夸大、暗示其自動駕駛能力,導致用戶期待超過了系統能力,進而出現事故。
而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看來,制定人類駕駛員與“自動駕駛系統”的責任劃分標準規則和處置機制是當務之急,應盡快建立“自動駕駛系統”的等級評價認證體系和準入機制。
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對于投訴和召回頻發的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就沒有辦法了么?結果當然是否定的,新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為消費者權益保駕護航。
2022年1月1日,新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開始施行。相較舊版,新《汽車三包規定》針對新能源汽車大范圍普及的趨勢,增加了多條涉及其售后服務的內容。
新《汽車三包規定》動力電池、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零部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當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屢發故障并屢修不好時,在三包期限內還將觸發退換車條款。
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過去電池、電機、電控等產品并沒有完全納入三包政策,而新版三包政策增加了相關內容。”他認為,新《汽車三包規定》對于消費者是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