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員提交了一項海上風電法案,該法案希望加州到2040年實現10GW的海上風電裝機目標。
該法案代號為AB 525,旨在指導加州各機構開始規(guī)劃在加利福尼亞州發(fā)展新型大規(guī)模海上風電產業(yè)并破除具體障礙。
該法案提交人David Chiu,并由加利福尼亞州建筑和建設貿易委員會以及加利福尼亞環(huán)境局共同發(fā)起,該法案還設定了到2030年實現3GW海上風電的短期臨時目標。
法案要求州政府相關機構制定海上風電的具體實施計劃,首先要求確定足夠多的海域以實現10GW裝機目標。另外,這些機構還有責任建立協(xié)調一致的州和聯(lián)邦許可程序,并做出港口改進和傳輸系統(tǒng)升級的相關計劃,還包括要求能提供對人才培訓的支持,目的為建設海上風電場提供訓練有素的勞動力儲備。
法案還要求加州根據長期可再生能源和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提出海上風電對環(huán)境潛在影響的計劃和解決方案。
該法案提交者David Chiu表示:
“加州為建立更清潔、綠色的經濟設定了宏偉的目標,我們將需要一個同樣的清潔綠色電網,能365天全天候24小時為社區(qū)供電。
“海上風電作為一種經過驗證的成熟技術,可以在不影響環(huán)境的情況下生產大量可再生能源,而且在夜間也能對加州占主導的太陽能供電提供補充。
去年有報告顯示,加州至少要有10GW的海上風電裝機才能以適當的成本實現該州到2045年140GW可再生能源和儲能裝機的州綠色能源目標。海上風電無疑是加州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CW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