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達克曲克等12座
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1〕90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達克曲克等12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安監〔2021〕36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新疆達克曲克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
二、同意浙江三溪口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三、同意新疆托海,福建金造橋,湖北陡嶺子、松樹嶺,湖南株溪口,四川官地,廣西山秀、昭平,云南泗南江共9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均為甲級。
四、同意湖南沙田水電站花木橋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五、你中心要會同相關派出機構督促電力企業嚴格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DL/T1901-2018)要求制修訂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嚴格按照《電力企業應急能力建設評估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2020〕66號)要求開展應急能力建設評估;嚴格按照規范要求的頻次和精度開展大壩安全監測工作,提高大壩安全監測工作能力。
六、請你中心對乙級注冊的湖南花木橋和浙江三溪口大壩實施重點監管,強化大壩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針對由甲級降為乙級的湖南花木橋大壩,加強與相關派出機構的聯系溝通,采取約談、通報等監管手段,督促大壩運行和主管單位盡快按要求開展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嚴格落實監管意見;對遠程注冊檢查的新疆達克曲克、托海,湖北陡嶺子、松樹嶺水電站大壩,適時開展現場復核復驗。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