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綜合能源基地的新疆,“十三五”期間大力發展新能源行業,推進新能源發電企業與燃煤自備電廠發電替代交易,形成規范的市場化替代交易機制,5年累計新能源替代發電量301.85億千瓦時,促進了新疆低碳發展和能源結構優化。
據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營銷部智能用電管理工程師竇波介紹,新能源電量300億千瓦時相當于新疆2500多萬居民兩年半以上的用電量,相當于燃燒960萬噸標準煤,占我國2019年原煤進口量的4.5%。這些標準煤按每節火車車廂載重60噸計算,需要約16萬節車廂才能運輸。
從環保角度看,新疆新能源替代發電300億千瓦時,大約可以減排二氧化碳2592萬噸、二氧化硫8.16萬噸、氮氧化物7.1萬噸。
“今年我們充分利用天中直流停電檢修而配套新能源發電受限的時機,組織新能源發電企業與燃煤自備電廠替代交易,增加替代電量近5億千瓦時。”竇波說。
數據顯示,2020年1—7月,新疆電網累計替代電量交易規模近15億千瓦時,179家新能源發電企業、12家燃煤自備電廠從中受益。
新疆具有突出的“風光”資源優勢,風能資源儲量、太陽能年輻射總量均居全國前列,新能源發電裝機超3000萬千瓦,占新疆電網發電總裝機4成以上。按照自治區政府相關政策,日益發展的新能源正在更多地替代燃煤自備電廠發電,同時形成規范的市場化替代交易機制和交易補償機制,每年定期組織專項交易,促進新能源消納。
據了解,實施新能源替代發電,新能源企業可以增加發電量,燃煤自備電廠降低了用能成本,電網企業增加了售電量,政府推進新能源消納和節能減排政策也取得了積極成效,可謂實現四方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