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60多年的發展,核能已廣泛應用于清潔電力、熱力生產等領域,成為全球能源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核能發電已成為全球電力供應的三大支柱之一。近期,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拉斐爾·馬里亞諾·格羅西表示,應進一步擴大核能利用,以減少碳排放。此外,實現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目標也需要大量使用核能。
一般情況下,一臺百萬千瓦的核電機組,每年只需要20噸—25噸核燃料,一輛重型卡車就能運完。而同等規模的燃煤電廠則需要約310萬噸標煤,每天需要140節(60噸/節)火車皮運輸。值得一提的是,核電在生產過程中沒有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不會產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污染物,環保效益十分明顯。發展核能在降低煤炭、石油、天然氣等不可再生能源消耗的同時,可有效減少溫室氣體和空氣污染物排放,減輕霧霾等極端天氣,是減少碳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手段。
據有關統計,當前,全球核能發電在運裝機容量近4億千瓦,發電量約占全球總發電量的10%,每年可減少約2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但在低碳電力中的占比僅為1/3。為更好履行《巴黎協定》,滿足各國能源需求,作為全球減碳的重要貢獻者,未來還需更多地使用核能。據世界核協會(WNA)預測,到2050年,核能將至少供應全球25%的電力,這意味著未來全球核電的裝機容量需新增10億千瓦。
目前,核能發展熱潮正逐步由歐美發達國家向亞非拉等發展中國家轉移;三代核電技術成為主流,且更加重視小型先進模塊化多用途反應堆的開發利用,使核能在小規模電網、偏遠地區和非電力應用中成為可能。
有關專家表示,我國要實現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15%、20%的目標,應該大力發展核能。今年7月,《我國核電發展規劃研究》指出,到2030年、2035年和2050年,我國核電機組規模應達到1.3億千瓦、1.7億千瓦和3.4億千瓦,占全國電力總裝機的4.5%、5.1%、6.7%,發電量分別達到0.9萬億千瓦時、1.3萬億千瓦時、2.6萬億千瓦時,占全國總發電量的10%、13.5%、22.1%。按照穩妥有序發展的節奏,經測算,2030年之前,每年需要保持6臺左右的開工規模;2031—2050年間,每年需要保持8臺左右的開工規模,在山東、海南等省以及東南沿海等地區加大核電比例并建設清潔能源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