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能源局近日已下發《關于征求對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稱《征求意見函》),就2020年的光伏項目管理政策,向各省能源主管部門征求意見。不過,最為關鍵的明年總補貼額度以及指導電價,仍需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明確。
上證報記者在《征求意見函》上看到,2020年將積極支持、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平價項目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在落實接網、消納等條件基礎上自行實施;競價項目工作的總體思路、項目管理、競爭配置方法仍按照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實行,競爭指導價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執行。不過,文件幾處關鍵數據還是用“X”代替,暫未明確,包括: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以及其中多少億元用于戶用光伏、補貼競價項目按多少億元補貼總額組織項目建設等。
眾所周知,與光伏行業管理密切相關的三部委分別是國家能源局、財政部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其中,國家能源局負責制定競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確定指導電價,包括三類資源區的指導電價、分布式項目度電補貼、戶用的度電補貼等相關電價,而補貼多少、怎么發則由財政部決定。目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仍未明確2020年光伏補貼總額度以及指導電價。
“因框架不變,各省能源局可參考2019年的經驗開展競價的前期工作。計劃參與2020年競價的項目也可開展相關工作,以避免出現因準備工作不足導致漏報的情況。”業內光伏專家王淑娟說。
她認為,經過2019年的競價實踐,政府和企業都已熟悉規則,有了一定經驗。因此,維持現有政策是最有利于2020年競價市場穩步開展的方案。
另據《征求意見函》要求,有關單位須在12月31日前完成意見反饋,這表明2020年光伏新政將于2020年1月1日后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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