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2018年,中國沿著“自上而下”的頂層推動和“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兩條路徑持續推動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和國際合作取得令人矚目的新成績。在實現自身快速發展的同時,綠色金融的社會和環境效益也進一步顯現。
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產品服務創新不斷涌現
2018年黨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政策,進一步深化了綠色發展共識、推動了綠色發展實踐,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了更加堅定的制度保障和更加廣闊的市場機遇。當前,發展綠色金融、踐行責任投資理念,成為越來越多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的自發選擇。
《報告》指出,2018 年,我國抓住良好發展機遇,繼續推動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和國際合作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矚目的新成績。
綠色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產品服務創新不斷涌現。2018 年,我國共發行綠色債券超過 2800 億元,綠色債券存量規模接近6000億元,位居全球前列。
2018年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合計 224.2 億元。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綠色信托、綠色 PPP、綠色租賃等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業態不斷涌現,有效拓寬了綠色項目的融資渠道,降低了融資成本和項目風險。綠色金融標準、統計制度、信息披露、評估認證等一系列基礎性制度安排逐步完善。
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試點工作成效顯著。
2017 年 6 月 12 日,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的8個市(州、區)獲批建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以綠色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綠色轉型。 一年多來,試驗區較好地完成了試點任務,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
浙江湖州打出了綠色金融政策“組合拳”,出臺綠色金融25條政策,每年投入財政資金10億元,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將綠色信貸業績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湖州銀監分局建立了綠色銀行監管政策,合力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江西省制定綠色票據、綠色信托標準以及地方綠色項目標準等走在全國前列,全省綠色信貸余額達2075.6億元。中國金融學會發布數據顯示,2018年江西綠色金融發展綜合得分位居全國第4位,比上年度前進了11位。
此外,《報告》指出,國際可持續投資的巨大需求也將催生我國更加廣闊的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需從五方面著手
發展綠色金融的目的之一就是推動經濟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綠色金融發展,著力完善制度框架和激勵政策。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首次明確提出要“建立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綠色金融”首次列入國家重大決策。
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共同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標志著中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了系統性綠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國家。
2017 年,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細化任務目標,出臺《落實 〈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分工方案》,逐條落實牽頭單位和成果進度,為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確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
同時,綠色債券、綠色信貸、 環境信息披露、第三方評估認證等方面的具體政策也逐步落地。綠色金融發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正如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作為世界上少數具有完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的國家,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創新實踐及區域試點經驗等都具有可操作性,值得世界其他國家在綠色金融體系構建和未來發展過程中借鑒和學習。”
綠色金融在自身快速發展的同時,其社會和環境效益也進一步顯現。
當前,中國綠色金融進入縱深發展的新階段。《報告》指出,為推動國內綠色金融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還需要從5方面著手:加強理論研究,為科學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奠定基礎;構建標準體系,保障綠色金融市場規范健康發展;完善制度環境,以實質性創新推動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鼓勵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增強綠色金融的商業可持續性;參與全球經濟金融治理,不斷提升中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引領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