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出,現有工業企業要開展“畝產效益”評價,并通過環保標準倒逼引導傳統行業轉型升級。將淘汰類項目、落后產能、技術裝備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生產線等納入新舊動能轉換“替代源”清單,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則逐步退出。對氧化鋁、自備電廠、小火電等為高耗能產業配套服務的項目,在滿足產業鏈發展匹配要求的基礎上,不再布局新項目,并盡快將產能規模和布局調整到合理范圍。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鋼鐵行業生產全過程超低排放改造,搬遷新上項目一律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設。
山東省將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集群,實施“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新建項目產能技術工藝、裝備水平和節能減排指標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所有新上項目建設,必須滿足區域污染物排放和產能置換總量控制剛性要求。
為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意見》提出,要嚴控新增耗煤項目,全面完成煤炭消費壓減任務,2020年年底前,大氣污染防控重點區域不再新增燃煤機組裝機容量。7個傳輸通道城市全面兌現清潔取暖承諾。因地制宜規模化發展風能、太陽能、核電、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發電裝機達到3338萬千瓦左右,有效降低火力發電比重。
值得關注的是,山東省還將加快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制定全省綠色金融發展實施意見,發揮財政資金、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等作用,撬動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提高綠色金融服務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同時,強化環境失信行為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