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印發《2018年各市燃煤機組節能改造目標任務》。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8年各市燃煤機組節能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
晉經信節能字〔2018〕43號
各市經信委:
為加快推進全省燃煤電廠節能改造,進一步提升煤電機組能效水平,確保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4〕2093號)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4號)提出的現役煤電機組供電煤耗目標任務,按照《山西省燃煤電廠節能改造實施方案(2016-2018年)》(晉經信節能字〔2016〕239號)有關要求,根據全省“十三五”前兩年煤電機組節能改造進展情況,結合各市上報的2018年煤電機組節能改造計劃,經研究,現將今年煤電機組節能改造目標任務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里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本地區煤電機組節能改造工作。各市經信委要進一步制定詳細的煤電機組節能改造年度實施方案,把目標任務層層分解,細化落實,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按期完成2018年節能改造目標任務,確保煤電機組改造后的能效水平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
二、各燃煤發電廠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本企業煤電機組節能改造相關工作,持續加大資金投入,按照年度節能改造計劃,合理安排機組停機檢修,有力有序實施節能改造,力爭提前完成節能改造任務。
三、各市要認真做好本地區煤電機組節能改造的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加強跟蹤調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報送煤電機組節能改造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報送省經信委。
四、省經信委將委托省級節能監察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有針對性地開展督促檢查,了解改造進展情況。對工作不力的市和企業,將依法依規約談相關負責人。
附件:2018年各市煤電機組節能改造目標任務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