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主要從事生物質業務及通過其附屬公司實施華潤集團于生物質行業的策略發展計劃。于公告日期,華潤集團為目標公司的唯一股東,持有目標公司1股股份。在認購協議項下的認購事項完成前,華潤集團將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份轉讓予華潤環保,目標公司亦將向華潤環保增發49股股份,使得在認購協議項下的認購事項完成前,華潤環保將持有目標公司50股股份。
根據認購協議,華潤電力新能源應支付1269.28萬港元用于認購目標公司30%股本。華潤電力新能源預計將與目標公司訂立境外股東貸款協議,華潤電力投資亦預計將與目標公司的四家境內全資附屬項目公司訂立境內股東貸款協議,以于2019年向目標公司及其四家境內全資附屬項目公司提供最高人民幣1.86億元的股東貸款。
華潤電力新能源對目標公司的投資總額應為約人民幣1.97億元,即目標公司30%股份的認購金額及預計于2019年將向目標公司(包括其全資附屬項目公司)提的之股東貸款的總和。
董事認為,相關交易文件項下擬進行的此次建議交易將令集團進入生物質發電行業,以提升集團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及優化集團電源結構。投資目標公司符合集團主要業務及長期公司策略,并充分契合集團重點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