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如下:
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批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國家電投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持有的資本控股100%股權(以下簡稱本次資產重組),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2019年7月8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7月8日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出具的《關于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9]375號),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公司本次資產重組的總體方案,主要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股份公司本次資產重組的總體方案,若股份公司擬根據方案中的調價機制調整資產重組發行價格,應在書面報告我委后方可實施。
二、本次資產重組完成后,相關資產注入方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南方電網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和云南能投資本投資有限公司的證券賬戶應標注“SS”。
本次交易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正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并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國家電投集團東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