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水平,為云南省煤礦高質量發展把關,近日,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對2018年煤礦安全監察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進行了改革,為考核對象“量身定制”考核事項和問責事項,以精準考核倒逼煤礦安全監察責任落實和效能提升。
新印發的《2018年煤礦安全監察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突出了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圍繞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決策部署和省局年度監察工作會議提出的“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更加穩定可控”的工作目標,實施“對標對表”精準考核和效果檢驗?!掇k法》形成包含571個具體事項、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絡;制定重點工作問責事項和問責方式表,明確4種問責方式,對292個重點工作事項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問責。
在考核權重方面,《辦法》更加強調事故防控、責任壓實、嚴格執法、工作創新和基礎提升,也給全年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定了“基調”,強調事故防控、責任壓實、嚴格執法、工作創新、基礎提升。《辦法》重點明確“一礦一策”監察等10個方面的制度措施,同時,推行較大以上事故內部反思制度、煤礦“黑名單”管理和聯合懲戒措施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