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伏產業新政仍在細節調整中,但30億元的補貼總規模已經基本確定,其中戶用光伏與光伏扶貧實行單獨切塊管理。不同的是,光伏扶貧所需補貼不占用30億元的補貼規模,由財政部單獨劃撥補貼資金;而戶用光伏電站則是通過劃定總補貼規模來確定裝機量的方式進行管理。
據光伏們了解,在這30億元的補貼總規模中,大約有7億元將用于2019年戶用光伏電站的建設。根據新政之前的征求意見稿,戶用光伏電站實行固定度電補貼0.18元/千瓦時,不參與競價,并且年內不退坡,那么可以預期的是2019年戶用光伏電站將有約3.5GW的新增規模。
不過,根據征求意見稿中的戶用光伏管理辦法,通過國家電網每月固定公示新增并網量的方式,給予戶用光伏電站一個月的緩沖期,同時還要解決2018年結轉過來的約300MW的項目,所以3.5GW只是2019年戶用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大概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0.18元/千瓦時度電補貼是針對全部類型的戶用分布式光伏電站,即無論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還是全額上網都按照0.18元/千瓦時+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享受國家補貼。
對于2018年結轉過來的戶用光伏電站項目,即531之后并網的戶用光伏電站,大概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在531之前備案并于630之前并網的,這部分戶用光伏電站按照2018年政策是可以享受2018年531之前政策的;
二是2018年630之后并網的戶用光伏電站,按照2019年新增管理辦法,在新政下發之后,可向所在地電網企業自愿申報,并以電網企業和當地備案機關進行聯合審核,確認項目進入補貼名單的時點作為補貼計算起點,并按該時點對應的度電補貼標準享受國家補貼,即按照0.18元/千瓦時享受補貼;
三是部分地區因為當地主管部門要求先并網后備案,導致一部分戶用光伏電站未能滿足“一”中531前備案630前并網的要求,但這部分電站實際上是可以享受531之前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