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坤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重慶市彭水縣長湖水電站工程申請核準的請示》(重渝水電〔2018〕83號)收悉。根據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慶分院的評估意見(中南渝設〔2018〕函08號),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彭水縣水電清潔能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現同意核準重慶市彭水縣長湖水電站工程項目(項目代碼:2017—500243—44—02—003098)。
二、項目單位:重慶渝坤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三、項目建設地點:彭水縣境內,壩址位于距已建長順電站約7.9公里,距下游已建馬巖洞電站12.5公里。廠址位于郁江中上游飛水院子河段。
四、項目主要建設內容:長湖水電站開發任務以發電為主,采用河床式開發方案。長湖水電站為Ⅳ等小(1)型工程,水庫正常蓄水位363米,相應庫容389萬立方米,總庫容為822萬立方米。新建3臺0.6萬千瓦軸流轉槳式水輪機組,總裝機容量為 1.8萬千瓦,多年平均年發電量4228萬千瓦時,裝機年利用小時數2348小時;工程主要建筑物為4級建筑物,大壩防洪標準按3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建筑物由泄洪沖沙閘、非溢流壩、河床式主、副廠房及開關站、變電站等組成。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水電站工程動態總投資為24453.69萬元,靜態總投資為22784.77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30%,其余資金商請銀行貸款。
六、征地移民:長湖水電站永久征地面積共341.74畝,臨時占地共215.86畝,涉及搬遷基準年安置人口52人,規劃設計水平年安置人口54人。
七、本項目招標范圍為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招標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和委托招標組織形式。招標公告在指定媒介公開發布。
八、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郁江馬巖洞電站至長順電站區間段水電規劃的批復》(渝發改能〔2015〕1643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彭水境內)(選字第500243201600017號)該選址意見書于2017年12月14日失效,業主單位已辦理延期,已延期至2019年12月15日;《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庫區至彭水界)(選字第〔2017〕1號)該選址意見書于2018年1月3日失效,業主單位已辦理延期,已延期至2019年1月3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于長湖水電站(重慶境內)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意見》(渝國土房管規〔2018〕31號);《利川市國土資源局關于長湖水電站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利土資函〔2016〕229號);該用地預審意見于2018年10月9日失效,業主單位已辦理延期,已延期至2019年10月9日。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請重慶渝坤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電網接入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重慶渝坤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月2日
(編輯:牛文靜 審校:張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