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吉臻表示,應特別關注“2030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20%”這一目標,目前的現狀已經為我國化石能源消費的強度提出了警示。“剩下80%的化石能源是否充足?如果按目前的煤炭生產力度,我國煤炭資源儲采比只有39年;2017年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達67%,今年上半年已超過72%。我們平常說‘富煤缺油少氣’,實際上我國的煤也不是那么的富,油氣資源更是隱藏著能源安全危機。”
“能源轉型,就是要向低碳、清潔和多元化轉型。”劉吉臻公布的研究成果顯示:到2030年,全社會用電量約10萬億千瓦時,其中火電約為5萬億千瓦時;而風電、光伏發電合計達到2.65萬億千瓦時,占比超過四分之一,對應的風電、光伏裝機將超過18億千瓦。
“要實現風、光發電量的目標,裝備制造、資源稟賦等方面的條件都是具備的。”劉吉臻認為,能源轉型過程中,最突出的問題在于消納。“布局規劃是一個重要約束。我們通過對全國各地區新能源項目的研究發現,目前經濟發達地區新能源發展很快,基本沒有棄風、棄光問題。德國風電發電量占比達到四分之一,但是棄風棄光率也只有1%,因為其新能源裝機與負荷相配套。”
“風、光的隨機特性需要有相應的資源與之相匹配,燃氣電廠是最好的選擇。但我國是一個以煤炭為主的國家,一定要做好燃煤火電靈活性的文章。”劉吉臻強調。
針對可再生能源消納等問題,劉吉臻建議,可再生能源開發應采取集中與分布、東部與西部并舉,建設堅強的電網線路以提高輸送能力,繼續加強調峰能力建設。“目前火電靈活性改造試點地區積極性很高,但仍缺乏配套政策支持。而且,除靈活性改造外,還應建設一批具有深度快速調峰能力的燃煤機組,這些機組容量、效率水平不必太高,但要具備足夠的調節能力。為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20%的目標,需要大力發展儲能調峰電站。”
對未來電力系統,劉吉臻表示,電力系統要向靈活和智能方向發展。隨著新能源由補充能源到替代能源,進而到主導能源,現有電力系統的結構、形態、運行控制方式以及居民用電方式,都將發生革命性變革。“這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建立在電源響應、電網響應、需求側響應三者的基礎之上,這一變革至少需要30年至50年,不可能一蹴而就,這也是我國電力轉型發展的任務和未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