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駐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大使館(BiH)已邀請非營利性法律實體申請撥款18,900 BAM至37,800 BAM(約9,650歐元和19,300歐元),用于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項目根據大使館網站上的公告,2019年根據地方小規模項目計劃。
有資格申請年度地方小規模項目計劃的是波黑注冊的非政府和社區組織,從事地方項目的學術機構,國際,政府間,多邊和區域機構,從事地方發展活動的組織和機構,市政,區域據公告稱,受援國的國家政府機構或機構從事地方項目。
融資將以當地貨幣(BAM)支付,整體項目價值的財務參與必須至少為30%。金額應該四舍五入。
大使館表示,提交提案的截止日期是9月14日中午,項目活動將于2019年3月至10月實施。申請人只能提交一份項目建議書。
計劃的個人和旅行支出,保險和類似費用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25%。
根據公告,當地小規模項目是捷克共和國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發展合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每年都通過大使館管理的贈款項目實施。
根據9月份發出的申請,捷克共和國對地方小規模項目的撥款也針對可再生能源部門,以及自然資源(供水和衛生系統)的可持續管理以及善政和加強民主。 2017年。
根據大使館的網站,2018年每個項目提供的資金介于15,000巴西里亞爾和3700蘭姆林克朗之間(約7,675歐元和19,200歐元)。